【一語中的】湯家驊KO梁家傑「以言入罪」論
【一語中的】湯家驊KO梁家傑「以言入罪」論

警方建議保安局根據《社團條例》禁止屢次煽動「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但公民黨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卻聲稱,政府此舉是不折不扣的「以言入罪」。對此,其前黨友,現任民主思路召集人、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Facebook分享相關報道時就予以完美反駁。

 

湯家驊表示:「港人崇尚言論自由,一些政客便什麼也與言論自由拉上關係,希望激發社會對立情緒。《社團條例》針對的,是群組行為,而非個人言行。道理很簡單,一群人有組織地推動一個目標,力量和成功率必比個人為高。法例原意正是要在組織合理化與合法化之前,而非之後,阻止危害整體社會之行為;那麽執法當然應在組織成功註册、甚至成功建標之前進行。普通常識告訴我們,若等待看看組織能否成功達標才取締他們必然為時已晚,或執法過程可能引至社會更大動盪。所以這些法例針對的,不是誰人做了什麼,而是這組織會做什麼;把這因果顛倒了,只會令社會討論失焦,甚至誤導市民。」

 

p.p1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PMingLiU;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p.p2 {margin: 0.0px 0.0px 0.0px 0.0px; font: 16.0px Helvetica; color: #212121; -webkit-text-stroke: #212121} span.s1 {font-kerning: none} span.s2 {font: 16.0px Helvetica; font-kerning: none}

原圖:大公報圖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