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先告狀】黃之鋒搞完警察又搞懲教 葛珮帆:令人憤怒!
【惡人先告狀】黃之鋒搞完警察又搞懲教  葛珮帆:令人憤怒!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惡人先告狀!他在去年7.1遊行時因與他人發生肢體碰撞及激烈反抗,被警員鎖上手銬及扣上警車,事後他居然無理向警方索償4.5萬,最終被判敗訴,還需付訟費8千元。


事隔不久,昨日黃之鋒又以單方面的說法指控懲教署,認真無賴!因2014年衝擊公民廣場而入獄的他聲稱,在服刑期間於獄中被要求「剝光豬」蹲地回答職員問題、被懲教職員以粗口辱罵等「不公平對待」,又質疑懲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不公」,並要求成立獨立監懲會。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怒斥,黃之鋒等一直用盡方法抹黑、醜化紀律部隊,為了自己的「不如意」,就誣蔑懲教人員,令人憤怒。她又透露,為了保安理由,懲教署有一套規管在囚者的準則,絕不能容許在囚者「喜歡什麼就做什麼」。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黃之鋒Facebook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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