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新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獲任命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終院新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獲任命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現職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張舉能法官,由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起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並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根據《基本法》第八十八條作出任命。 林鄭月娥表示:「我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張舉能法官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法官為傑出律師,曾處理多宗備受關注的上訴庭案件,特別是有關行政訴訟及憲法方面。他在司法界地位尊崇,享負盛名。他將會對終審法院作出重大貢獻。」 張舉能中英兼擅,近年更一再處理具爭議性的案件。例如前年底的游蕙禎、梁頌恆辱誓案中,當時身為高院首席法官的張舉能強調,基本法在香港的地位至高無上,凌駕於普通法,本案件涉及基本法,法庭介入事件是正確做法。 張舉能又指出,法庭不是想干預立法會事務,但當宣誓觸及基本法第104條的規定,法庭應介入事件作裁決,因為基本法的地位是最高的。他又質疑上訴方既批評釋法,但又引述釋法內容作理據。對於梁頌恆一方陳詞提到:「人大釋法超出基本法158條中解釋的意思,所以法庭不用理會」,張舉能反問:在「一國兩制」下,有何實質證據支持?張舉能指,香港與內地的司法體制不同,香港實行普通法、內地實行大陸法,質疑香港的法官和律師如何能武斷判定內地的釋法是修改法例內容。 原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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