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須入獄?】終院裁「雙學三人」毋須入獄 馬恩國:不可能再輕判罰款、緩刑
【毋須入獄?】終院裁「雙學三人」毋須入獄  馬恩國:不可能再輕判罰款、緩刑
終審法院昨午再開庭就「雙學三人」的刑期上訴頒發「終極判決」,終院裁定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的上訴得直,維持原審判刑,意味三人毋須入獄服刑。對於「雙學三人」上訴得直的終審裁決,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是次終院判詞一出,日後法院都需依判詞內容,對暴力示威集會作出嚴厲的入獄刑罰,不可能再輕判罰款、緩刑,估計本案例在未來20至30年都有效力。他續稱,判詞另一個要點是,展示法庭衡量事件輕重時,會將公眾秩序看得更重要,一旦出現暴力行為, 損害社會安寧,法庭就會向違法者加刑。 「雙學三人」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2014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及緩刑。其後,律政司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期,去年8月被高等法院上訴庭改判即時監禁。三人就刑期覆核上訴至終審法院。
原圖:港人講地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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