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招強推創科 關鍵在產業化
八招強推創科 關鍵在產業化

在今天的「雙創」年代,創新是引領社會發展的主動力,創科產品亦已融入日常生活,發展創新和科技產業成為全球大趨勢。至於香港,早於一九九八年已公布首份「數碼21新紀元」資訊科技策略,但科技發展卻由墮後變被拋離。新出爐的《施政報告》要扭轉落後,提出要從八大方面加強創科發展,投入所需資源,讓香港在創科路上急起直追,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其實,香港具備雄厚的基礎科研實力,亦不乏創新發明和點子,在創新科技發展上擁有「絕對優勢」,歷屆政府亦都表明要推動創科發展,惟「絕對優勢」不保證成功,關鍵點在於有否形成一個強大的高新技術產業市場,以及政府有否推動創科發展的決心和能力。

官產學研跨界別平台

在政府作為方面,業界有不少聲音指在「大市場、小政府」之下,政府對科研資金支援不足,改革大學評審機制仍未具體落實,落馬洲河套區創科項目仍在研究規劃之中,智慧城市的藍圖剛推出諮詢,不少舉措只在起步階段。更直指這是讓香港與深圳在創科領域的「雙城競賽」中,由領先變墮後更被拋離的根本原因。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將親率跨部門「創新及科技督導委員會」,循研發資源、匯聚人才、提供資金、科研基建、檢視法例、開放數據、政府採購和科普教育等八大方面加強創科發展,並投入所需資源。政府並且決定在五年任期內將本研發開支由目前每年佔GDP的百分之零點七三倍增至一點五倍,即約四百五十億元;又為大學研究資金預留了不少於一百億元,以及為企業研發開支提供額外扣稅額。

政府的新措施,方向正確、力度足夠,但其成效則取決於其產業化程度。畢竟,無論科研成果如何「先進」,都必須先轉化為產品,經得起市場競爭的考驗,才能產生經濟回報,形成創科產業。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創新」的主要內容不是「發明」本身,而是能在特定的成本約束和市場要求下,設計和生產出可以滿足一系列性能要求的產品,將科研理論和發明成果轉化為產品,促進創科產業的發展。為免科研成果離不開實驗室,或者被逼低價出讓權利,將大部分的市場利益拱手相讓,政府應成立一個官產學研的跨界別平台,統籌將科研成果產業化,並且推動本地科研成立初創企業。

在新一份《施政報告》內,創新科技部分着墨不少,希望今屆政府能夠真正落實相關政策,提供更多及更具體的措施,落實創新科技及智慧城市的項目,並藉創新科技助推香港抓緊「一帶一路」及「粵港大灣區」建設的機遇。

原文轉載自《星島日報》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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