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國歌理所當然系列之一】中國擬定《國歌法》順應國際規範 美國、加拿大、日本一早立法
【尊重國歌理所當然系列之一】中國擬定《國歌法》順應國際規範 美國、加拿大、日本一早立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提請審議《國歌法》,法律界人士認為《國歌法》或引入本港,消息引起各界關注。有非建制派議員甚至質疑,國歌法是「法律介入政治」、「限制港人自由」云云。惟經《港人講地》調查發現,《國歌法》在世界各國並非新鮮事物,而是普遍有之。東西方主流國家如港人熟悉的美國、加拿大、日本等,都有針對國歌的法例;而且內容上與內地目前審議的《國歌法》也大同小異,如都要求國民聽到國歌時要尊重等等。可見尊重國歌,才是世界主流意見,也是每個國民應有之意。反而如本港部分人士提出的反對意見,背後邏輯不通才惹人質疑、是否是心中有鬼?
 
資料顯示,美國國歌法例是被列入《國旗法》第301款中。該條文明確規定,在演唱國歌時,如果有國旗展現(如升旗),穿制服的軍人行軍禮,所有其他的人應該面向國旗立正,右手放在心口上。如果沒有國旗展現,所有的人應該面向音樂方向,所要求做的跟有國旗展現一樣。
 
加拿大《國歌法》是獨立立法。《國歌法》要求國民聽到國歌時應立正,以示尊重。而國歌響起時,男士應脫帽,女士和兒童則不需要。
 
除了西方國家,亞洲區內港人熱門旅遊地日本,也有自己的《國歌法》。日本國歌法是與國旗法一併立法的,早在1999年,日本國會就通過《國旗及國歌法》,明確將「日之丸」定為國旗、「君之代」定為國歌。
 
原圖: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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