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梓謙:民意授權不等於可憑個人價值判斷和喜惡不守法律 為所欲為
黃梓謙:民意授權不等於可憑個人價值判斷和喜惡不守法律 為所欲為

民主思路總幹事黃梓謙在報章撰文指,有說民選議員未能通過宣誓而被遞奪資格意味着政府與民為敵,不尊重選民,此點並不對;他說,在任何法治社會,民意授權固然要尊重,但不等於民選議員就可以憑個人價值判斷和喜惡不守法律,為所欲為,將違法行為合理化。無論政府,又或是立法會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否則,與極權社會無異。

原圖:黃梓謙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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