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反屈「無示威自由」 湯家驊:此案對示威自由完全無影響 表達意見權利非絕對
「長毛」反屈「無示威自由」 湯家驊:此案對示威自由完全無影響 表達意見權利非絕對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人民力量成員「快必」譚得志,去年5月闖入一個校際辯論比賽示威搗亂,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罪成。惟長毛不僅不認錯,反在判決後說「判案是將平民百姓向權貴示威的權利取消了」。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港人講地》訪問時表示,判決與示威權利不相關,案件只涉及《文娛中心規例》罪行,對於一般示威或者表達自由是完全沒影響的、也都不相關。湯家驊稱,案件中不察覺到兩位被告對於他們的行為事實上有什麼爭拗,如果事實是無爭拗,當然這個判決是恰當。

對於示威和表達意見權利,湯家驊表示,表達意見的權利不是絕對的,在不同的場合需要受到不同規例或者法例所限制。他引述無論在《國際人權公約》還是香港的《人權法案條例》都要受到法律限制,這個限制是基於對其他人的權利尊重、以及保障其他人的基本權利。

原圖:TVB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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