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通識】舊工廈為何不需安裝自動灑水系統?
【新聞通識】舊工廈為何不需安裝自動灑水系統?
  牛頭角迷你倉四級大火引起社會對舊式工業大廈消防安全的關注。現時,有市民不理解,為何舊式的工廈不必安裝看似平常的自動灑水系統呢?當中有何理由,可以容許這類工廈不必跟其他建築物的消防要求睇齊?   今次火警的事發地點「淘大工業村」乃於1961年入伙,樓齡已達55年或以上,是屬60年代落成的工廈。現時香港並沒法例,強制要求60年代或之前落成、樓齡較長的工廈必須安裝自動灑水系統。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日前解釋,事發工廈建成時符合當時的消防標準,香港並無法例要求建成已久的工業大廈的消防標準,必須符合最新的要求。雖然如此,黎局長亦重申,政府會研究如何加強迷你倉消防安全,不排除修改相關條例。   資料顯示,根據07年實施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大大提升三十年樓齡或以上私人樓宇的防火標準,而《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也要求,1987年前落成的商廈,必須更新消防設備至現代標準,但就不包括工廠大廈。   學者姚松炎日前亦向網媒解釋,香港工業自90年代起北移,工廈大量空置,為物盡其用,城規會放寬在工廈的各種非工業用途,迷你倉理論上合乎工業用地的「貯物」用途,但迷你倉通道窄、貨物種類多,危險和不確定性自然較單一大貨倉為高。   不管如何,消防處已開始會對舊式工廈作出查勘,據報查勘工作完成後,會詳細研究工廈是否需要引入新例,包括如強制加裝自動灑水系統。   圖片來源:sth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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