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醫院年前發生醫護人員用紗布四面圍封病人的氣管造口,最終導致病人死亡。護士管理局昨日裁定12名涉事護士中的3名專業失當。事實上,負責處理醫生專業失當的醫務委員會,或許大家都耳熟能詳,但對護士管理局此一法定機構,一般市民就未必有那麼深的認識。
根據香港護士管理局網頁的介紹,管理局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64章《護士註冊條例》而成立的法定組織,目的是為社會提供具最高專業水平及操守的護士。其主要職能有四項,分別是一)負責為具有任何護士專業學科資格而有意註冊或登記的人士進行註冊或登記;二)根據《條例》規定,就註冊或登記目的而認可護理訓練課程;三)釐定根據《條例》所舉行的執業資格試及所有護理訓練考試的標準,並負責舉辦該等考試;以及四)就指稱的不專業行為或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不適合執業的個案進行調查。
可裁定護士專業失當
護士管理局可以裁決護士的專業失當行為,權力來源除了《護士註冊條例》外,還有《護士(註冊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及《登記護士(登記及紀律處分程序)規例》。
至於市民若有針對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專業行為不當的申訴,投訴人需要以書面向秘書提交。秘書會把申訴轉呈初步調查小組主席考慮,而資料顯示,初步調查小組可決定駁回申訴,或把申訴轉呈管理局進行研訊。管理局在研訊完結時會根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行使其權力,並作出管理局認為適宜的紀律處分。
香港護理學院副會長呂詠梅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稱,護士管理局裁決後,會建議相關機構對涉案護士的處理方法,當中包括警告及加強訓練等,而最嚴重的情況,若管理局認為涉事護士不適宜再繼續護士工作,或會要求相關人士先接受培訓,然後再重考護士的相關專業資格。
另外,當管理局有裁決後,涉事護士所屬機構,包括醫管局,通常會再進行內部專業研訊。
圖片來源:HKU 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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