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咗法就實走唔甩!//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持續展開執法行動,今日(30日)正式落案起訴於前日(28日)被捕的兩名32歲及34歲本地男子。兩人合共被控一項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下的「串謀煽惑暴動」罪,而其中該名32歲男子另被單獨控以一項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下的「煽惑暴動」罪。案件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兩名被告分別是吳子樂(32歲,報稱無業)及陳維亮(34歲,攝影師),同被控於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吳子樂另被控於或大約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兩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其中吳子樂申請保釋,但被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陳維亮則沒有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押。
同一行動中,國安處昨日(29日)下午突擊搜查九龍一單位,檢獲3把複合弓連同12支箭及兩把武士刀。一名46歲本地男子因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罪名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指出,根據上述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千元及監禁兩年。
警方又指,相關執法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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