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恐襲十年
倫敦恐襲十年

7月7日是倫敦地鐵巴士恐怖襲擊10周年紀念日。在倫敦居住多年的朋友形容,10年後的今天,倫敦大多數公共場所的垃圾桶都以透明垃圾袋代替,火車站和地鐵站的保安和監控明顯加強,又舉行了多次的反恐演習。

不過,在全國加強防範的同時,英國本土卻產生以至輸出極端分子,數目還逐年增加。朋友甚至笑言,走在擁擠的倫敦街頭,偶爾會令人感到不安。

朋友的笑言並非憑空設想,全球恐怖襲擊的風險不斷增加是不爭的事實。相比之下,香港算是一片淨土,擁有全球頂尖的治安和秩序;多年來,香港的罪案率持續下跌,2014年的罪案率和暴力罪案更跌至上世紀七十年代以來新低。

但這是否意味長治久安?即如倫敦這樣的國際大都會,市民生活和工作的高樓大廈之間,很難想像曾經發生那樣的慘狀——連環爆炸事件導致56人喪生,除了平民,也包括4名施暴的恐怖分子。施暴者往住自稱行動出於高尚的初衷,甚至犧牲自己的性命,但造成他人死傷,破壞社會穩定,絕不能賦予同情。

新《國家安全法》出爐,極小量的篇幅涉及港澳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反對者即刻對號入座,擔心返回內地時會否被捕。過度反應固然可笑,有人甚至把《國安法》看作是為了針對某一小撮人而設定。

過分敏感,無限膨脹,不如擴闊眼界。國家在國際博弈中必須考慮和維護自身安全,全球都一樣,中國沒有專利。用一些再虛無不過的口號破壞國家維護安全,只是無知。《國安法》中提及港澳特區,從香港的角度看,是作為國家一個城市的應有之義和責任。作賊心虛者,把個人考量凌駕於整個社會的安全之上,豈非貽笑大方。

至於佔中、悼念六四等活動是不是違反《國安法》,當非港府所能承諾保證之事。不過,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所言:「我不知道李卓人或其他議員做過些什麼事,令他們擔心會危害國家安全。」沒有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光明磊落,怕什麼!

倫敦或紐約也好,如果可以選擇,當然希望能夠防患於未然,而非事後哀痛地舉行紀念儀式。一次又一次的悼念,改不了極端思潮迅速蔓延的趨勢,更不可能挽回已經失去的無辜生命。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2015年7月10日

原圖:cn.nytimes.com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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