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樹事小 人命關天
塌樹事小 人命關天

10月28日,大埔梧桐寨發生塌樹,擊斃一名64歲村長,令人悲痛。據報道,村民早於8月份通知政府該棵枯樹有倒塌風險,地政總署亦委託外判承辦商跟進,可是拖延超過兩個月仍未處理,最終導致慘劇發生。


按照機制,承辦商應在視察樹木三天內提交報告,而市民投訴需要在10天內得到回覆,關於塌樹(乃至更廣義上「樹木管理」的)問題,有機制流程,更有明確的KPI,但都沒有辦到。如果承辦商及政府有分別按機制辦事及積極跟進,這次人命傷亡很大機會可以避免。


政府將工作外判,但不能將責任外判。政府在監管方面有失責之嫌,地政總署署長可能自知責之所在,公開致歉,是極少肯為錯失公開致歉的官員,承擔態度值得肯定。但社會需要的並不是道歉,而是政府如何防止悲劇再重演。


塌樹事小,但人命關天。習主席「七一重要講話」明確指出「要加強政府管理,改進政府作風,樹立敢於擔當、善作善成新風尚,展現良政善治新氣象」,要回應習主席的期望,新一屆政府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僅從塌樹一事,可以看出管治上有兩方面的大問題。


第一,樹木管理不是新問題,甚至可以說是積壓多年的「小問題」(小在於沒有受到政府重視,並非指塌樹一事不重要),終於成為今日的「大問題」。


塌樹奪命意外頻頻


以下列舉一些近年來因塌樹而造成的命案:


2008年8月27日,一棵屹立在赤柱大街上超過百年的刺桐古樹倒塌,壓斃一名19歲港大女學生,亦導致兩名分別11和12歲的女童受傷。


2010年6月14日,沙田一棵高逾13米的大樹倒塌,壓斃當時踩單車經過的50歲男士。


2012年10月12日,大埔塘上村一棵逾15米高的百年細葉榕樹倒塌,壓倒一輛駛經貨車,結果造成一死一傷。


2014年8月14日,半山羅便臣道私人屋苑內一棵疑早已腐爛的大樹突然倒塌,壓中一名懷胎38周的孕婦,胎兒經搶救後幸存,但孕婦則告不治。


2018年8月21日,一名外傭在觀塘順利村被一根約30公斤重的樹椏從天而降擊斃。


今年9月16日,何文田巴富街一棵約10米高的鳳凰木突然連根拔起塌下,壓毀一架校巴及三架私家車,造成兩人受傷,幸好當時校巴內並無學生,亦未造成人命傷亡。翌日,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已要求康文署徹查塌樹原因,並表示發展局已成立由常任秘書長(工務)領導的專責小組,檢視樹木管理指引和執行安排,預期專責小組會在年底前提出改善建議。在此期間,不幸地,10月28日又在我們的眼皮底下發生另一起塌樹殺人命案。問題到底出在哪裏?政府是否一直無所作為?


事實上,2008年港大女學生塌樹命案後,由政務司司長(其時為唐英年)領導的樹木管理專責小組在2009年發表專題報告,而根據報告的建議,港府在2010年成立樹木管理辦事處(樹木辦),由前特首、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負責,引入新的樹木風險評估安排,同時公布詳細指引,供有關樹木管理部門遵從。


其實,樹木辦並不直接負責管理全港的樹木,而是「統籌」、「協調」不同部門的樹木管理工作,再加上對公眾教育、提供專業培訓、頒布良好作業方法、優化有關投訴處理事宜等職能。


《樹木法》只聞樓梯響


實際上,樹木管理的具體工作仍由樹木所在範圍所屬政府部門負責,例如地政總署、路政署、康文署、建築署等;而如果樹木位於私人土地,地政總署亦只能以「勸喻」方式作「溫馨提示」,樹木倒塌造成傷亡後才能按《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追究責任。


香港現時保護政府及私人土地上樹木的法例有《林區及郊區條例》、《郊野公園條例》、《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等。但歸根到底,並無單一《樹木法》的相關法律,根本未有法例授權有關當局規管政府及私人土地上的樹木管理工作,而某些海外國家及地區,設有相關法例,授權政府可以基於安全理由勒令處所佔用人採取必要的樹木管理及處理措施。在香港,並沒有此類法例,樹木辦對其他政府部門而言僅屬於「協調」及「諮詢」角色,而私人土地上的樹木安全問題甚至可以說不在其職權範圍內。


樹木管理問題積壓已久,樹木辦成立至今12年,但塌樹造成人命傷亡不時發生,立法會多年前已要求政府訂立《樹木法》。2016年中,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現財政司司長)表示政府「會繼續對訂立『樹木法』持開放態度,進行詳細研究分析並與社會及業界真誠交流」,但至今只聞樓梯響,不幸10月28日又再有塌樹殺人悲劇。


筆者並非樹木管理專家,但即使從一般市民角度來看,港府也是時候重新審視香港的樹木管理理念、策略、制度、執行模式,並應盡速為《樹木法》立法一事重新提上日程。


第二,政府部門之間缺乏協調,畫地為牢,行政及審批程序又繁複僵硬,如此下去,難怪市民會質疑政府是否一個「能幹事、幹成事」的團隊。


11月6日《文匯報》關於塌樹情況的跟進報道,部分內容值得原文摘錄同讀者分享。「香港文匯報近日接獲求助指,元朗流浮山下白泥村亦有同類事件……村代表表示,過去近兩年已不斷向政府部門要求處理,惟地政總署以大樹在馬路旁生長為由,着村民向路政署求助;路政署則稱大樹生長在行人路上,應歸民政事務總署負責;民政署反指大樹屬路政署管轄範圍,兜了一個圈也沒有部門跟進。」


政府部門互相推搪


一些生長在政府土地上的樹木,樹椏懸掛入私人土地空間,樹根「逼爆」私人土地護土牆,私人業主無權修剪或處理,倒塌風險隱患不小,責任誰屬?以上就是政府部門缺乏協調的例子,是導致管治不時缺失的最佳寫照。


又以本人熟悉的土地基建房屋發展為例,無論是政府或私人土地,若涉及環境評估或現存樹木,是否需要砍伐、保留或移植,所需的政府審批,其程序及時間都繁複冗長,涉及不同部門協調(例如地政總署、漁農自然護理署、規劃署、屋宇署、康文署、路政署等;即使地政總署亦有總部、地區辦事處、規劃組、樹木組等的區分和內部協調)。


除了政府「古樹名木冊」內或稀有品種不能砍伐之外,對土地基建房屋發展需要砍伐其他樹木的申請審批、賠償種植方案等,有關部門既沒有客觀標準,更沒有審批時限,申請者需要不斷嘗試「闖關」。行政程序曠日持久,如果期間原負責官員調職,審批標準又可能改變,往往令人無所適從,土地基建房屋建設時間難以掌握,香港不少建設工程延誤超支,不無原因。


再者,政府官員一般對審批採取超級謹慎態度,背後思維深陷「積極不干預」思維,採用「小政府、大自然」的理念,認為不觸碰就是最佳的保育方法,又或是想盡量避免批核砍伐樹木而可能需要承擔的責任。


筆者得悉有某個住宅發展項目,位處斜坡上,因發展而需要移除幾十棵樹,當中沒有任何一棵被納入「古樹名木冊」、沒有任何稀有品種樹木、政府沒有要求保留或移植任何樹木,而且項目發展所需的補償種植方案亦已經獲得政府審批,業主亦按政府要求而簽署承諾書作補償種植。


期間,項目方提交砍樹申請、報告、補充資料、再申請等十多次(未計口頭、電郵、面議等溝通),再加上原本負責跟進的官員調職,導致申請砍樹至今兩年多仍未能獲得審批。


雖然所有工程已全部獲得屋宇署及土木工程署審批,但這一延誤導致斜坡維護工程及地基工程陷於停頓,風險隱患時刻增加(例如斜坡長期暴露可能自然倒塌、塌樹、施工所需的臨時鐵架支撐長時間暴露風險、颱風、大雨沖塌等),即使不計承建商及業主的日增成本及時間延誤,安全隱患亦理應受到關注。


地政處着重「保育樹木」,但倘若盲目保育,即使有良好和合理的出發點,因此而忽視斜坡穩固工程的迫切性,漠視斜坡臨時措施受斬樹審批延誤造成的安全風險,實際上也是政府部門「畫地為牢」之害也。


港府應參考外國一些例子,政府會規劃撥地作賠償種植區,讓因發展土地基建房屋而需要移除的樹木,可以移植到該區,甚或需要額外出資加種多於被移除的樹木數量,既不妨礙建設工程,也為保育地球出一分力。


盲目保育畫地為牢


政府部門之間缺乏協調,導致人命傷亡,「樹木」方面只是冰山一角。年初爆發第五波疫情之時,食物及衞生局(今醫務衞生局)、醫管局、社會福利署、食環署、安老院舍、私營醫院之間的協調不足、各自為政,無數長者病人被迫於醫院外露天等候,暴露於寒風冷雨之中,既未能得到適切治療,家人又不獲准照顧,死傷枕藉,令人悲痛,場景仍然歷歷在目。


新冠疫情在香港奪取超過一萬條人命,當中超過95%死亡人口為60歲以上長者,超過五成為居於院舍人士。有說港人善忘甚至麻木,但經歷慘痛教訓,港府能如何防止悲劇重演,是新一屆特區政府「展現良政善治新氣象」必須肩負的責任。


又例如新界的收地發展,既對於鄉郊經濟作業沒有良好規劃,亦沒有為作業者提供合理安置安排。近年政府積極在新界覓地建屋,地政處收回「棕地」往往只給予賠償了事,未有兼顧鄉郊經濟作業情況。部分行業根本不能安置入多層式工業大廈,發展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或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有否給予相關支援?有否遷移接收區的規劃、撥地及配套?受影響營運者如果純粹將業務轉移至其他郊野地帶,客觀效果只是將棕地從某一區轉移至另一區而已,造成接收區的環境、基建、生態、居民生活、城市功能布局混亂無章。


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指出,政府要「讓市民有『獲得感』,切實感受到施政成果為他們帶來裨益」,而特首李家超亦提出要強化公務員管理制度,塑造一個「能做事、做成事」的政府,相信是管治團隊「以結果為目標」的理念體現,亦是社會各界的殷切期望。


要破解社會經濟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港府需要從根本性的制度、機制、心態作出改革,以「人民為中心」作出發點,以民所需,以民所急,拿出「為人民服務」的精神。而提升管治能力、提高治理水平,自然亦是港府的第一要務。


原文轉載自《信報》2022年11月16日


原圖: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2
好正
0
心心眼
0
好好笑
1
令人傷心
0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