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多亂象 快馬加鞭立法規管
眾籌多亂象 快馬加鞭立法規管

日前,有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問,引述有評論指出,現時線下籌款活動須經相關政府部門審批申請後方可進行,但網上進行的籌款活動則沒有專門法例和政府部門作出規管,造成籌款活動線下受規管、線上「無王管」的情況。據報,在2019年暴亂期間,更有人為了策劃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而進行網上籌款。就此,議員諮詢政府會否考慮,為線上及線下的各種籌款活動訂立統一的規管機制。這一議題對新政府來說,有其緊迫性。


擺在眼前的事實是,眾籌已變質淪為罪案淵藪,本港社會早就要求港府盡快立法規管。實際上,目前有關的法律條文亦只針對正規融資、借貸或慈善工作,並未有針對以政治為目的、經海外網上平台的眾籌,反映這已成為黑金流入特區、反中亂港、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缺口,立法規管事不宜遲。政府對此顯然不夠重視,任由亂象叢生,直到任期僅餘五周才提出今年第四季進行公眾諮詢,立法路遙蹉跎時間。


「眾籌」在外國流行已久,泛指透過網站向公眾集資,令一些難以獲得投資資金的計劃得以實行,又或為病人籌款醫病等,可見原意是好的,然而傳入香港後變質變味。尤其暴亂期間,反中亂港組織紛紛利用眾籌集資進行暴亂活動,甚至涉及洗黑錢和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任何籌款活動不論線上、線下,均須守法,如有人或組織透過籌款而洗黑錢、欺詐、危害國安等,須負上相關刑責。據瞭解,現時常見的網上眾籌活動有四類,除了股權眾籌、點對點借貸的金融相關活動,亦有捐贈性質的眾籌,以舉行慈善或政治活動等目的,以及涉及報酬或預售性質的眾籌。市民期望加強眾籌透明度和問責性,防範違法行為,以避免有人利用虛假的眾籌活動達致其他可能違法的目的。


近年反中亂港組織藉眾籌不斷壯大,更有眾籌平台涉嫌洗黑錢等犯罪行為。黑暴期間許多反中亂港組織正正是透過眾籌來進行非法活動,以及支援被捕人士律師費、生活費,讓他們無後顧之憂專心反政府。據統計,2019年後的一年多,「我要攬炒」、香港眾志、G20團隊、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等組織,在境外網站發起的眾籌至少獲得5300萬元;黎智英亦涉嫌捐款予「我要攬炒」推動外國制裁香港。至於最近有多名骨幹涉違國安法被捕的「612基金」,高峰期籌得逾億元,有報道說即使該基金預告「有秩序地停止運作」後依然呼籲籌款2500萬元,而且資金流向不明。


網上眾籌亂象叢生的一大主因,有評論指出正是因為港府因循苟且、怕事避難,以至暴亂一起,特區幾乎失陷。新政府將會接手大量爛攤子,市民無不期望新人事新作風,在「目標為本」的新施政方針底下,快馬加鞭立法規管眾籌。


制訂網上眾籌活動規管架構時,可適當地參考已有措施的同時,應一併考慮以不同模式進行的籌款和眾籌活動的規管安排之間的關係及措施的連貫性,提高慈善籌款活動的透明度,保障公眾利益。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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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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