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孩子同在的全職媽媽
與孩子同在的全職媽媽

有報道說,政府將撥四億公帑,幫助50萬在家帶孩子的婦女重新就業,以紓緩勞動市場人手不足的問題。錢是用於為小家庭找配對「學長」(mentor),幫孩子串字、溫書、教功課,讓媽媽們可以減輕照顧孩子的壓力及時間,有餘力投身職場。

乍聽像是好政策,幫父母找免費家庭補習,不錯吖,聽說「學長」還是來自大企業的管理階層,功利看,識多句英文、識多個人,蠻不錯。

但想深一層,一個母親在家的責任只是教功課嗎?如果這部分有人代勞了,就代表媽媽可以不存在?可以丟下家庭、丟下孩子上班去?

政府常覬覦在家帶孩子的女性,視之為一個新的勞動人口來源;大眾常覺得女人留在家做飯湊仔是浪費,我覺得,這樣培養下一代就太沒有視野了。

能力許可的話,我總是主張自己的孩子自己帶。以日本的女人為例,她們傳統上都是一結婚生孩子就留在家中做主力照顧者,尤其在孩子成長的頭十年,全職母親是一個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如果女人要丟下孩子出外工作,丈夫是要丟臉的。

因為一個孩子的價值觀、性格和習慣的形成,通常是在頭十年,將這寶貴的頭十年基礎教養託付給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外傭,是不是太冒險了點?

今日許多母親的主要職責是送孩子上各式各樣興趣班,督促他們做功課溫書。如果你認為自己的職責只是一個考試期間的紙板警察、一個接送的司機,那你其實不應該生孩子。與孩子同在、伴他們成長、言教身教子女要做一個甚麼樣的人,才是一個留家母親的最大作用。

原文轉載自《晴報》2015年2月2日

原圖:mypaper.pchome.com.tw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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