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挾國安法之威繼續儆惡懲奸
須挾國安法之威繼續儆惡懲奸

本文作者為新社聯副理事長李世榮


日前肥佬黎與其毒果黨羽終被檢控,有人將此形容為遲來的公義,但也反證香港在此輩漢奸禍港下最少自回歸以來已失去23年的公義,肥佬黎之輩逍遙法外多年以來,香港因他們的惡意宣傳之下禮崩樂壞,當中失去多少發展機遇、讓香港兩極分化,特別近年的黑暴亂港等,罪狀已可謂罄竹難書,如果要寫一部香港回歸前後歷史,肥佬黎的臭名肯定上榜。這些前事如能計算,在筆者和廣大市民心目中,必定判十次終身監禁也不夠,如今有司只控肥佬黎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串謀欺詐和煽動三罪,其實絕對是便宜了他,不足以開香檳慶祝。


其實,上述控罪也大為有跡可尋,也看到國安法「不溯及既往」的嚴謹法治原則。包括︰即使在國安法立法之後,肥佬黎等人仍多次涉嫌利用旗下媒體尋求外國勢力對香港進行干預,更被踢爆涉嫌迂回資助港獨份子組成的「我要攬炒」鼓動外國制裁香港;而串謀欺詐罪則或與國安法無關,主要因疑與其公司涉違反地契及相關規例經營「公司秘書」服務有關,但有關控罪其實絕非有司生安白造,與打壓新聞自由完全無關。


不過尤有甚者,是當肥佬黎等人被捕之後,其公司股價突然異動飆升,由仙股變成蚊股,卻又在短短數日之內回跌至幾毫,大升大跌之下不少散戶甚或其死忠支持者也不慎高追損手爛腳。然而,其支持者居然卻在網上繼續推「手足」去死,力推所謂「風⻣投資法」和「熱血投資法」,大有繼續落葯催眠找人「接火棒」之嫌。所以,有司必須徹查是否有人涉嫌造市,以免再有市民誤被其黨羽催眠損失慘重。


肥佬黎等人固然惡貫滿盈,不過其支持者愚蠢之斯,為了一幫漢奸盲撐亂港行為,盲信戇居投資法,引火燒身,就有如當年義和團催眠自己刀槍不入一樣。長此下去,香港豈有未來?豈會大治?所以此時此刻仍未是開香檳之時,肥佬黎等人要除,而政府更要挾國安法之威繼續剷除漢奸,讓民眾儘快醒覺,才是讓香港重回正軌之法。

 

原圖: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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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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