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抗疫模式 傾向行「西方」制?
港人抗疫模式 傾向行「西方」制?

本文作者為言論自由行行政總裁黃永

 

抗疫,也許是凸顯香港仍有「一國兩制」的上佳例子。畢竟特區應對2019冠狀病毒的手法,實在跟內地有太大差異。

 

只限聚不封城 心態「西方色彩」

 

為何說香港的抗疫模式較接近美國的做法?雖然港人因有常帶口罩這個良好習慣,而令疫情未至如美國般失控。不過除此以外,香港由始至終也沒有採取內地那種強硬「封城」和小區管理的監控措施,只是不斷強調「限聚」及保持社交距離,商界亦一直施壓催迫政府回復日常業務——種種現象引證,香港的抗疫方式,跟西方的處理手法較相像。

 

固然,還有不少香港人在心態方面常有之「西方色彩」:每逢疫情有所惡化,很多人也會忽然特朗普「上身」,猶如本能反應般,認為一切皆是中國的錯。像本月香港確診個案急速反彈,隨即便有輿論放風指,問題源於「豁免檢疫人士」,繼而狠批「從事內地生產的香港企業申請豁勉強制檢疫」的機制,又有說法指新個案都是由內地傳入。

 

可是,據專家周末的最新估計,今趟爆發源頭,很可能是豁免檢疫的「海外入境者」,例如機組人員及海員,相信是他們經公共交通(包括的士、港鐵),將病毒滲透全港多個社區。

 

大規模擴檢測 需用內地試劑

 

香港人對內地所採取的「心理區隔」,更反過來讓特區如今在防控疫情方面落後形勢:現時香港抗疫防綫的最大弱點,毫無疑問是病毒檢測能力不足,而關鍵則在於:是否使用內地的檢測試劑。

 

事實上,在特首7月13日宣布將引入兩間內地私營機構安排Covid-19檢測服務之前的最少一個月,已經有不少專家呼籲香港應該購入大量內地試劑,藉以擴大社區檢測範圍。如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便強調自己使用內地試劑,而且每次費用只需人民幣約175元(相對於香港的費用高達幾千元),並指試劑質素絕無問題,檢測結果亦獲得認可。

 

留意那時候尚是6月中旬,主流民意只望父親節能夠進一步抒緩抗疫措施,加上很多港人對實施「港康碼」與粵澳兩地互認檢測存有心理陰影,認為應該盡量拖延對內地開放的時限。在這種心理狀態之下,「引入內地生產的檢測試劑,來加快兩地互通之步伐」,自然讓執行部門擔心此乃政治炸彈(因有意見認為恢復互通純粹是特區向中央獻媚)。既然未殺到埋身,批准內地試劑來港的計劃,便在官僚架構內輾轉再拖。

 

結果,香港人再一次「唔見棺材唔流眼淚」:7月初Covid-19在香港開始遍地開花,市民終於意識到要在社區層面進行大規模的病毒檢測,但不用內地試劑的話,既不夠「貨」亦極度昂貴——正所謂「死到臨頭」,所以當行政長官宣布8月將會全面引進內地試劑之時,一般人也沒有很大抗拒反應,未有過往那種常見的「吓,又用大陸貨呀?」之質疑,而本土派亦沒有借此機會大做文章,大家無聲無色地接受內地試劑便了事。

 

有一國始有兩制 勿忘特區根基

 

不難想像,若然有其他國家生產的試劑有足夠數量能供應香港,反對使用內地試劑的戰鼓之聲,必然在特區如轟天雷響。亦可預期,他日在檢測方面,一旦有任何地方出錯,內地試劑肯定首當其衝被質疑與批評,「都話大陸嘢信唔過」之聲自是排山倒海而來。

 

荒誕之處,在於那些將來可能會表明自己「一早就知道大陸嘢信唔過」的香港人,現時卻往往接受必須使用內地試劑,並埋怨特區政府為甚麼不早點購買,那就現在可用。然後當我們質疑這些人前後矛盾時,他們便會反駁:「因為沒有其他辦法,所以內地的也要接受。」

 

「因為無其他辦法,所以香港人總得要接受內地」其實是某些建制派/藍絲的邏輯——從而引來本土派、港獨派、反對派等諸如此類,常常以「特區不用依靠內地供水、供食物、供核電、供政策,香港也絕對可以安然無恙」,來反駁藍絲「認為特區不能脫離內地」的論據。

 

但此一時、彼一時,面對世紀疫症、面對生命攸關,以同樣模式反駁「香港絕對不用依靠內地試劑」之聲,這次卻似乎不多聽見。究竟這是雙重標準?還是同一班人在生死面前終於面對現實?

 

問題在於,「因為無辦法,所以要接受內地」這想法,亦宏觀地應用在一國兩制之內:皆因「一國兩制」的法理基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也就是說,先有一國、再有憲法,始有兩制,然後香港人才有一個「特別行政區」,讓自己可以生活下去——想這特區繼續存在嗎?那也是沒辦法,香港人總得說服自己,接受內地。

 

倘手指「拗出唔拗入」 空間勢收窄

 

仇恨內地的人,慣常會扭曲「接受」成為「屈服」,甚至極端到一個地步把情況描繪成「被強姦也不抵抗」。但最基本的「接受」(basic acceptance)其實是要了解特區成立之憲法基礎——注意憲法第31條表明:「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一條條文有兩點特別值得分析:

 

第一,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這部分——留意條文強調以法律來規定香港實施的制度:即中央刻意表明,任何轉變要經過一套法定程序。反過來看,任何以違法方式迫使中央就範,必然不會被視為符合憲法而不會成功。

 

換言之,香港人如欲改變特區的制度,那就沒法子,必須先接受國家憲法,了解國家的法制如何運作,然後才有機會成功。

 

第二,是「按照具體情況」——這具體情況不可能單看香港內部的狀況,也需要因應國際的形勢(近期當然是中美角力)。換言之,香港人如果想改善特區內部所實行的制度,必須要留意國際形勢,並選擇協助中國而非向外國靠攏。

 

若然在關鍵時刻,港人的選擇是「手指拗出唔拗入」,那也沒法子,特區內實行的空間,必然按照「向外靠攏」這個具體情況而收窄。

 

原文轉載自《經濟通》 2020年7月20日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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