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團體煽動反修例有違專業操守
教育團體煽動反修例有違專業操守

本文作者為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


都說香港是法治之區,是中華大地、中國政府轄下最講求法治精神並履行實踐的特區,是最為國際稱頌的東方之珠。從現代文明、國際規範、民主自由等多角度看,國家及地區的立法與修法,都屬內政,外人是無權干預的。

 

畫下天使與魔鬼圖像

 

法治制度各國有不同,文化有差異,但卻不能硬要分高低,若硬要設下高低,畫下天使與魔鬼圖像,這叫霸權霸道。本來現行《逃犯條例》漏洞頗多,使得外地的犯罪分子可匿藏香港;反之亦然,為伸張公平、公正、公義的法治原則,有修例的必要性。

 

由特區政府提交修例方案,讓立法會進行辯論,表決是彰顯香港政制運作的有效機制。畢竟任何試圖以政治立場作動員,干預及阻止立法程序的進行,是違反法治精神,更是違反教育專業操守。

 

弔詭的是,「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先經歷2003年的國家安全立法。從法治角度看,香港特區要負上憲制責任,進行必要的立法,這就如美國的紐約、英國的倫敦、德國的柏林及西方盟友圈的日本東京,以及南韓的首爾等,這些大城市早已有同類的國家安全立法。這是天經地義,是正常國家及地區的必然法律!

 

先說,美英歐日韓等國的國家安全立法,誰能干預?事實上,前述有國家安全法的,都存着要用國家安全法緝捕的逃犯歸案,行動在進行中。但香港特區就是立法不成功!董建華翌年更因腳痛而宣布請辭。

 

當時的反對勢力,並不站在就法而言法的法律專業角度,據法理力爭,所抱持的,就是三大法寶,其一、水晶球,其二、魔術袍,其三、西洋寶劍。

 

水晶球是用手擦擦,用口講講,廣府話是「噏得就噏」,預測一旦23條立法,香港「一國兩制」不再,更甚是覆亡可見,手持水晶球者,是穿着魔術袍,說話動聽,裹着引人注目的魔術袍,不斷作「民主」選舉的大法,念念有詞、用只可獨家註冊的「普世價值」人權自由打動人心,從而吸納不少受眾,加上更厲害的是,手執英國人統治香港150多年遺下的,並由美國加持,且已經開鋒的西洋寶劍,呼朋引輩,上街遊行,不斷加壓就可以!

 

歷史不遠,今天香港特區政府就香港居民在台灣殺人一案,提出完善《逃犯條例修訂》,卻同遭反對,當年反對者所持的三大法寶,又在公開放大,好生管用,全港最大的教師工會的頭頭,拋開教育,突然法律專業起來,先把《逃犯條例修訂》釘在「惡法」的十字架上,穿着魔術袍,擦擦水晶球,向全港教師公布,一旦條例獲得通過,「打開中港兩地引渡疑犯的大門,我們能否在課堂上說真相?」

 

修例的正面作用

 

聲聲代表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就指出,「不但損害港人的權利與自由,更嚴重損害本港的法治的信心」,資深元老再補一刀,那就是:「這就如港人頭上高懸的刀,不知什麼時候,會來到自己眼前,是一種難以擺脫的恐懼!」

 

水晶球的故事驚慄預言,再由魔術袍與西洋寶劍護駕,一個又一個送進尋常學校裏去,有誰不怕!從教育現場看,這樣的單邊教材硬塞到學校裏,是完全違反民主教育的重要原則。但教師工會勢大聲大,竟再說「為下一代發聲」,誠實一點的歇後語,就是要每一個人都反對《逃犯條例》的修訂,實質上是教壞下一代。

 

就法言法,《逃犯條例修訂》是完全沒有正面作用嗎?什麼叫公正、公義,什麼叫立法、司法獨立?什麼叫約法三章?什麼叫政治動員干預立法是法治社會所不容?什麼叫罪有應得?什麼叫社會安全?當法例有漏洞,不是先檢討修法,再後才可有法可依,逐案逐審嗎?這些訊息,教師工會發出的向外通告,一點也不提,倒是結論就上升到是「惡法」是「反送中」,這合乎同樣是可列入「普世價值」的「事事實實、公公道道」嗎?

 

都市繁忙,大家善忘,曾幾何時,拿着水晶球、穿着魔術袍、手拿西洋寶劍的,信誓旦旦預告,九七回歸後的香港,再無入出境自由!事實卻是,「反送中」的愛好者,是年年自由到美英告洋狀;高鐵通車之前,強力預告,一地行兩檢,黃線禁區,中方可隨意綑綁罪犯,「一國兩制」必滅亡!事實卻是,高鐵實施「一地兩檢」多時,卻清楚是秋毫無犯,當日反對者竟有在內地置業,是安家、是炒賣,倒無所謂,合法就可以!《逃犯條例修訂》繼續被政治化,筆者只能用「水晶球、魔術袍、西洋劍」作無奈的結語!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年6月8日


原圖:RTHK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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