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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0歲青年於2020年3月與他人策劃製作俗稱「火魔」的汽油彈,意圖於同年3月8日在將軍澳所謂「悼念」周梓樂的非法集會後,在觀塘針對警察使用,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被告經審訊後,前日(7月3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暫委法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8月15日作求情及判刑,其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被告施瀚荣,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3日至4日期間,在香港與另一人一同串謀,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根據涉案的通訊紀錄顯示,被告曾向同夥討論行動,稱自己曾用打火機汽油淋濕並點燃路障,其後上載教學短片,建議製作揮發性更高、爆炸力更強的特強汽油彈。蘇官認為,被告積極參與討論,主動就行動細節提出建議,與同夥探討汽油彈配方、所需物資以及襲擊目標,又談及往績及叮囑小心行事,與黎明耀兩人的說話是「有根有據,言之有物」,故能肯定被告並非簡單地從Telegram討論區複製文字來回應黎,因而裁定被告並非投其所好、奉承、巴結或討好黎,而是與黎認真討論、策劃及落實3月8日的襲擊。
蘇官強調,被告和黎將地點改為人流較多的觀塘海濱,是為造成更大破壞和傷害,目的是瓜分「南哥」的上萬元報酬。兩人應指示相約事先探路,又動員其他人執拾用於製作小型汽油彈的玻璃瓶,更低調招兵買馬以求起碼有6名至7名隊員。在計劃襲擊當日,被告和黎站在不同哨位,阻止警方前進,被告更需帶備刀和錘。基於上述事實,蘇官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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