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婿被冒犯?以前多少人被冒犯過!
夫婿被冒犯?以前多少人被冒犯過!

泛民秘密收取政治獻金事件,經過3 周的揭發和討論,真相逐漸大白於人前,就算未完全水落石出,但市民大眾大概都心中有數。到幾個熱門的網上討論區瀏覽一下,有多少人會接受當事人的解釋,有多少人同情泛民的做法,輿論民情,可見一斑。

出問題在個人收捐款

上周本欄已經對事件作一綜合的分析。粗略概分,可以用兩條主要標準,一是政黨和個人,二是已經承認和不斷否認。上周本欄已經解釋,香港的政黨以社團或公司條例註冊登記,捐款是多多益善,規範從寬。如果只是局限於政黨收取捐款的層面,法律問題不大,既然還沒有立下政黨法,那就各有各做,依法而行。至於某大亨幾乎包起某政黨的開支使費,充其量是公眾觀瞻的問題,也就是政治問題,政黨負起其政治後果和責任,旁人無從置喙。所以問題主要是集中在個人收受的範圍,就算是政黨可能惹到的麻煩,也是政黨收取再撥交黨員那一部分,又或者由黨員代收再轉交政黨。完全由政黨內部收取,問題不會太大。所以再深入追究,只需集中在議員個人方面。

個人層面,可以一分為二,就是承認和否認。上周已經詳細討論李卓人和梁國雄的個案,他們最後都坦白承認,確認收了黎智英先生的捐款,他們不作申報所列舉的理由,就交由執法機關,如廉政公署和稅務局、司法部門和立法會考慮和決定。他們個案的疑點和問題,上周本欄已經逐點指出,在此不再重複。至於有否涉及包攬訴訟,其實也是證據的問題,資金收入用途,在銀行和律師樓的檔案紀錄中是一清二楚的,來龍去脈,盡見人前,不能冤枉,也無從抵賴。所以餘下來公眾的關注,就是死口否認的3 位議員,而其中又以毛孟靜的個案最具趣味性。

根據網上泄密文件顯示,當事人黎智英先生的回應,以及張劍虹先生的評論,整合起來的指控可以說是紮實充分,借用法律的語言,就是表面證據成立,毛孟靜作為立法會議員,應該予以解釋。而她的夫婿作同期等額的捐款,對其夫婿捐款作出追問,是情理之中,但毛孟靜議員在回應時大動肝火之餘, 更拋下一句「我的丈夫感覺到被嚴重冒犯!」

帶出泛民的雙重標準

冒犯!在毛孟靜議員和泛民主派的眼中、心中和口中,還有冒犯這個概念的嗎?如果有,在過去17年以至更長的時間,他們是用什麼政治手段去對付政見不同的人士?由國家領導人、中央官員、特區官員、建制派人士,面對雞毛蒜皮,甚至是捕風捉影的指控,哪個沒有給嚴重冒犯過?而且相比之下,冒犯行動和言語上的嚴重性,十倍百倍於毛孟靜的夫婿。至於毛孟靜口中的私隱,又是否只是適用於她自己和其尊貴的夫婿,而不適用於其他人士?

今次的獻金事件,除了本身的法律和政治問題之外,更帶出泛民主派的一個核心問題:單向攻擊、雙重標準。在過去17 年,泛民都是沉醉在其無往而不利的政治鬥爭手段當中:小事化大、無限上綱、口誅筆伐、人身攻擊、醜化形象、謀殺人格、株連九族,反覆使用,放大鏡不夠用就出動顯微鏡,只此而已!

但當焦點放到泛民身上時,只是用同比掃描器一掃,就馬上原形畢露,氣急敗壞,才拋下「不要侵犯我的私隱」、「不要冒犯我的夫婿」的精句。泛民可以用犯法的手段去搞佔中,以網上公投去鼓吹違憲的公民提名,但當建制派發動反佔中、保普選的簽名運動,就被批評為低素質和撕裂社會,不又是重施雙重標準的故技。對此,借用網上對今次事件討論中最抵死的兩個字來形容就最合適——惡慣!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原文轉載自《明報》2014年8月12日

原圖:takungpao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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