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呀,青春!」
「青春呀,青春!」
阿俊,來自單親家庭,十五歲輟學,當上K仔零售商,自恃小聰明,只賣不食,由幾千元賺到三十多萬。
問他,錢花到那裏,他苦笑:打機、飲飲食食、賭,一毛錢也沒有剩。當了幾個月毒販就被抓住,還未到十六歲,因藏毒數量多,未成年也要判五年多。
他後悔,後悔自己學「藝」未精被捕獲;他坦白,坦白說這毒我不賣始終都會有人賣……
這是懲教院其中一個犯錯少年犯的故事,暑假是年輕人的唞氣月,也是犯罪的高危期,這樣的悲劇,將陸續有來。
上月底又有十六歲少年要加入懲教院了,他以手提紙袋裝着市值五十二萬的冰毒在落馬洲管制站過關時被捕。
今年三月,一名十六歲女學生聯同十九歲男友由東南亞經機場入境,被發現鞋底藏了市值一百零五萬的海洛英……
說了一年又一年,教了一代又一代,仍然有年輕人相信「年少不會被重判」,鋌而走險。
三年前年一名二十歲青年為五百元酬金運了五公斤氯胺酮,結果被判囚廿二年半。早陣子有兩個三十來歲青年因運送可卡因分別被判監二十二年及三十四年。
事實擺在眼前,年輕,從來不是輕判的藉口。
今日青少年監獄裏,佔了三成罪犯是因毒品罪行坐牢,當中有個案刑期長達二十年,他們的全部青春,將在鐵窗下渡過、消磨、失去。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2018年7月5日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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