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黑社會的日子
我在黑社會的日子

上星期,肥佬黎的《壹週刊》出版到最後一期,結業了,有人趕去買本終結版來收藏,奇怪我連這種留個紀念的衝動都沒有。


停刊那天我看了一篇文章,是《巴士的報》盧永雄先生寫的,題為:「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那個「他」,當然是指《壹週刊》。我邊看邊讚嘆,這來自戲曲《桃花扇》的唱詞,用來為此雜誌蓋棺,實在貼切不過。


一本存活了28年的週刊,我慶幸,曾在它起朱樓、宴賓客的日子,在那裡砌磚鋪瓦、觥酬交錯過。


我經歷的《壹週刊》,是它最風光的年代,那時的中環幾乎人手一本,每個星期四封面故事一出來,就是那週的talk of the town。


雜誌不是每日鮮,從前週刊只能跟著報紙的屁股走,但《壹週刊》創造的奇蹟,就是報紙要跟雜誌的新聞尾,因為《壹週刊》常常有獨家料或者新角度,所以風水輪流轉,它一出,大家就追踪跟進,好多報紙甚至以《壹週刊》為馬首是瞻。


能在報業橫空殺出,肥佬黎自有他的非凡手段。懂得用人,是他其中一個最大殺著,當年報界好多猛人勁人,都給他網羅旗下。


記得有一回,我招攬某《明報》人轉投《壹週刊》,《明報》賣的是君子形象,名片是金漆招牌,所以儘管人工低,仍有人願意捱苦。反之《壹週刊》是報界爛仔,誰也不賣帳、什麼都敢做,所以一拿名片出來,對方不是掛線就是關門,採訪工作艱難,交功課更難,不是人人肯做。那次挖角,對方的回應就丟下一句:「我不想入黑社會喎……」


老闆問:「非要他不可?」我說:「人才難得,至少這種人我手頭沒有。」於是老闆下旨:「給他三倍、四倍價錢,你決定,挖到為止。」最後,那人入了黑社會。


這世上,懂用人的老闆不只肥佬黎一個,為什麼獨他成績斐然?關鍵在另一點,就是夠心狠手辣。


黎老闆有個習慣,就是用最貴的價錢把最厲害的人羅致,給你大舞台盡情發揮,在最短的時間把你搾乾擠淨,然後,丟棄。


因為人是不會一世聰明,江山代有才人出,長江後浪推前浪,他只要買你的精華,不容你留半點糟粕。


伴虎多年,我們見盡一個個他曾經重金禮聘回來的高手,最後都不歡而散,甚至反面收場。愈來愈多人看通看透,先下手為強,離他而去,我就是其一,也慶幸,因此沒搭上近十年沉淪的船。


樓塌了,一個中環神話破滅了,許多舊同事都在戀戀不捨懷念昔日風光,我卻黯然懺悔,28年,剛剛好壞了一代人的腦、毀了一代人的價值觀,不幸地,我曾是幫兇。


原文轉載自《幫港出聲》 2018年3月22日


原圖:大公網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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