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不能禍及無辜
「佔中」不能禍及無辜

自從有人提出佔領中環之後,社會上就一直存在爭議。最近教育局局長的一番話,更將這種爭議帶入教育界。有人覺得局長威嚇教師,亦有人覺得是善意提醒。

究竟是威嚇還是善意提醒,實屬見仁見智,視乎大家從那個角度去看,好比印在煙包上的這句說話:「政府忠告市民,吸煙會引致肺癌」一樣,你可以認為是忠告,亦可以說是威嚇,反正在多元的香港社會,越來越多事情已難有共識!

有觀點認為,教師受過專業訓練,已經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能力處理此類有爭議的問題,局長的提醒,就算是善意,都是多此一舉。但最近已經有學生組織揚言要提早「佔中」,又嚷要佔領政府總部、佔領立法會等等,更有學生說他們沒有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照樣非法集會都從來無事。加上有人刻意淡化「佔中」的危害性,不斷宣揚「佔中」與一般犯法不同,種種加起來,事態的發展,的確令人憂慮。所以我認為局長講多比講少好,講早比講遲好!

無論如何,教育界都已經有共識,這就是:保護學生是我們的天職,所以不會、亦不應該鼓勵學生參與任何違法、或者有危險的活動!這一點就連「佔中」的發起人都先後多次公開表示「佔中」是違法的活動,並且聲明不會讓未成年學生,包括他自己的子女參加!所以「佔中」如果一定要進行,都只能局限於成年人,不能禍及小朋友,這一點應該成為社會的共識!

對於佔領中環,我的理解是,有部分市民覺得一定要用非常的手段,實行公民抗命,癱瘓中環,才可以為香港迫出一個理想的政治制度。他們願意為此押上自己的前途,甚至是子女的前途,對此,我唯有表示尊重!但我亦想提出兩個觀點供讀者思考。

第一,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是香港社會穩定和運作的基石。現在有人說公義比法治更重要,為了追求公義,可以置法律於不顧。但問題是,法律有準繩,在一個多元的社會,公義卻無標準。如果大家都以自己的公義凌駕法律,此例一開,香港將會永無寧日。「佔中」支持者希望有一個更加美好的社會,但到頭來,結果卻可能適得其反!

第二,追求自己的公義去公民抗命,就算超越法律,都應該有一條底線,這條底線就是不能禍及無辜,連累他人。如果超越這條底線,就算號稱「愛與和平」、「非暴力」,但實質上,跟恐怖主義已經相差無幾了!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4年5月21日

原圖:網絡

(本文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港人講地』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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