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呢位公務員嘅所作所為,大家又點睇?//
根據《基本法》、《港區國安法》等相關法例規定,港府自2020年10月起分批推動所有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對特區政府負責。很多人都會明白,這項安排最重要是從制度上確保公職人員是愛國愛港、真心誠意服務市民,當中多少宣誓人是真心真誠,可說根本無從考究。本來有些事大家心知肚明不必言說,但偏偏有人自作聰明,竟然為求移居台灣,大言不慚稱是「被迫宣誓」,最終招惹「一身蟻」。
綜合媒體連日來的報道,該名香港公務員懷疑是任職房屋署的工程督察,估計月薪達5萬至8萬元,2022年時想通過「依親居留」,申請隨台灣妻子到台居留但被拒,其後他不服決定並向當地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惟最近也被駁回。
偷雞不成更淪「笑柄」
老實說,民進黨當局對移台港人百般刁難,不斷收緊政策,早已不是什麼新聞,但今次事件卻因為兩個細節令人為之側目。一是在審核期間,這位香港公務員在被問到是否放棄身份的時候,竟然表明不放棄,還「自行設想」若取得居留權,會做「半個太空人」,周一至周五在港府上班,周六、日到台灣。二是在上訴時,他聲稱所有公務員都要「被迫宣誓」,但其說法令台方肯定其「對港府無拒絕的能力」,有可能從事「內部滲透或情報工作」。
一個現職香港公務員,跑到台灣申請居留權,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本來已經很天真,還膽敢公開上訴,妄想一句「被迫宣誓」,便可以得到同情,盡吃「兩家茶禮」,更是「天真無腦」中的經典,世界上哪有這麽便宜的事?
違誓可被追薪津?
如今在「發假誓」之嫌下,港府電話簿中已無法搜尋到這位公務員的名字,據報他已被停職。台灣定居不了,還很大機會失去在港的高薪厚祿,真可謂偷雞不着蝕把米。正如很多網民留言所說:既然不願宣誓,何不灑脫一點乾脆辭職?現在淪為大眾「笑柄」,也只能說是自討苦吃。
事實上,「鐵飯碗」打爛事小,若被追回薪津「嘔凸」則事大。因為翻查資料,在2016年宣誓風波中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及梁頌恆,之後各被入稟追討近93萬元薪津,梁頌恆最終因為未有理會還款,被法庭頒令破產。
究竟港府相關部門最後如何處理這位公務員,會否追討從「發假誓」當日開始的薪津甚或提出刑事起訴,我們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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