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指導壹傳媒管理層為國安法來臨作準備 黎智英承認沒有細閱條文
【黎智英案】指導壹傳媒管理層為國安法來臨作準備 黎智英承認沒有細閱條文

黎智英案踏入第103日審訊,被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出庭自辯,提到當《港區國安法》快將生效時,有需要指示眾人小心行事,為眾人安排律師提供法律建議及指導。黎又承認未有細閱《港區國安法》條文,只憑報道等「傳言」,在專欄「成敗樂一笑」撰文抨擊國安法。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於2020年6月14日刊登、由黎智英在專欄《成敗樂一笑》中撰寫的「窒息中的香港人逃亡還是抗爭」評論文章,內容提到《港區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文明價值及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教育制度變成洗腦機器,中國把香港轉變為集中營等。黎智英表示他撰文時《港區國安法》並未正式推出,他只是從不同的英文報章如《華爾街日報》、《南華早報》看到有關資料後整合。


法官李素蘭問黎的文章內容是否代表黎當時認為將會發生的事,黎指他並非無中生有,而是寫出他閱讀不同新聞後所產生的感想。法官李運騰問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公佈後有否親自細閱條文,黎智英指他應該沒有細閱條文,但《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及《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應該已向他解說條文概要,為他節省時間。辯方提到控方指控黎智英在文中以「前宗主國」形容英國,又形容中國政權「無恥無信」,詢問黎智英是否想煽惑他人憎恨中國及香港政府,或要求外國干涉香港內部事務。黎智英指他只是道出事實真相,指出香港人失去《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英國容許3百萬BNO持有人移民英國,負上曾殖民統治香港的責任。


黎在文中提到其刑事恐嚇記者一案,他向法庭申請出境許可被拒,指出「誰會在國安法風頭火勢下承受政治風險?」黎指他當時只是發表己見。當辯方指當年是由法官李運騰拒絕向黎拒批出境許可時,法官李運騰即時否認並指該案並非由他處理,笑言他記得他曾批准黎智英保釋外出一次,辯方承認有關資料出錯。


辯方問黎寫道「誰會在國安法風頭火勢下承受政治風險?」一句,是否有意圖煽惑他人憎恨香港司法機構時,黎指他只是想表達當時《港區國安法》快將推出,其刑事恐嚇記者一案十分有政治性,相信多方均受到強大壓力。法官杜麗冰質疑刑事恐嚇案難以稱上是政治案件,黎回應:「我本人便是政治人物(I myself was political.)」。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6月15日刊登、題為《攬炒巴加入國際聯軍反抗》的文章,內容提到「最近攬炒巴又有好消息,就係攬炒團隊正式加入由多國議員組成嘅『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文中附有英國上議院議員肯尼迪女男爵(Baroness Kennedy of The Shaws)、德國聯邦議院議員布蘭特(Michael Brand MdB)、日本前防衛大臣中谷元等17人的相片。黎智英表示他在審訊前並不知道IPAC的存在,法官李素蘭問黎智英是否認識相片中的IPAC成員時,黎智英則指他一個也不認識。辯方問黎知否「攬炒巴」劉祖廸參與國際線,黎則指他當年沒有留意「攬炒巴」劉祖廸,法官李運騰指出黎一直指國際支持非常重要,黎便稱「攬炒巴」劉祖廸從來沒有吸引其注意。


辯方另展示新華網在2020年6月18日發表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和刑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的文章,內容指明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辯方問黎在2020年6月18日前知否《港區國安法》會涵蓋勾結外國勢力的犯罪行為,黎指他已從不同報章對《港區國安法》內容的猜測中預先得知。 


對於黎智英曾向張劍虹傳訊息提到「我看(《港區國安法》)不一定會如期實施」,黎智英表示那只是他痴心妄想(wishful thinking)。辯方在庭上播放2020年黎智英於《蘋果》25周年的報慶發言片段,黎智英稱他只會要求員工對自己、家庭和社會負責,「無人會逼你哋做烈士」。黎指他不會要求員工與他共同抗爭,因為員工的性命比《蘋果日報》更為重要。張劍虹曾向黎智英傳訊息指《港區國安法》應該不會有追溯力,黎智英回覆張劍虹指:「最好是這樣,但中國信不過」,辯方指現時《港區國安法》沒有追溯力,又指黎智英當時的想法錯誤,黎回答:「但願如此」。


辯方重提楊清奇供稱,楊清奇在2020年6月23日到黎智英家中晚餐期間,他們討論《港區國安法》,擔心黎智英會否被捕,但黎智英指自己不害怕,又表示如果自己被捕,就更加證明到中國和香港政府打壓人權和新聞自由,引起美國、英國和歐盟關注及作出制裁,有助改善香港人權狀況。黎智英表示他不認為自己會放肆地說出這樣的話,認為可能是楊清奇自行想像黎智英可能會說的話。


辯方展示黎智英Twitter在2020年6月20日發帖,內容提到來自世界各地的制裁及譴責必定對中國造成壓力,可能會令中國暫停推行《港區國安法》。黎智英指該帖內容由其徒弟李兆富撰寫,法官李運騰指該帖內容與黎智英痴心妄想《港區國安法》不一定會如期實施的想法一致,是李兆富改變他本認為《港區國安法》會即時實施的想法,還是李兆富知道黎智英希望《港區國安法》不如期實施,才會如此撰寫該帖內容。黎智英指有可能是李兆富按其想法為他撰寫該帖內容。


辯方提到黎智英收到其助手Mark Simon電郵通知他在2020年6月22日《壹傳媒》董事會會議後,需立即出席一個非公開會議。黎智英指該會議主要是獨立非執董討論《壹傳媒》管理表現,黎智英表示當《港區國安法》快將生效時,有需要指示眾人小心行事,為眾人安排律師提供法律建議及指導,指示《壹傳媒》管理層為即將來臨的《港區國安法》做好準備,黎當時也曾與律師會面商討一次。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題為 「黎智英接受日本雜誌專訪 國安法實施就是『香港的死刑』」的文章,黎智英在文中強調「一旦港版國安法正式實施,公平、正義就會瞬間瓦解,當香港變成人治的社會,那就是香港的死期。他對自己兩次被捕亦不太樂觀,估計可能會被判入獄6個月,但他強調不會向威脅屈服,仍會繼續抗爭」。


黎智英在2020年6月27日向《蘋果日報》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傳電郵,附上李柱銘前助理艾倫博克(Ellen Bork)的文章,指艾倫博克在美國華盛頓有發言權,黎智英轉寄電郵予Mark Simon,並指出「這就是為何我們的記者應該駐守中國及香港,否則他們感覺不到當前在中國發生的事件。


黎智英與張劍虹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的對話提到「就算我是特別個案,我也不理了」,黎智英自認他當時十分政治敏感,所以可能被歸於為特別個案,另提到應是由李兆富及Mark Simon建議他製作其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張劍虹向黎智英傳送題為《葉國謙稱金盤洗手不被追究  陳智思警告市民勿越紅線》的《蘋果日報》文章,並稱「老闆加油、蘋果加油、香港加油」,黎智英回覆:「但願如此,但金盆洗手不再抗爭無可能,煮到嚟就食,無所謂」。


陳梓華早前供稱他曾向黎智英表示憂慮,並指「我認為應該要褪,全部人都唔應該再倡議制裁」,陳曾稱,「當時我諗,連黎智英咁嘅級數嘅人都可以無畏無懼,甚或乎以身作則,所以我覺得有啲嘢要去做,但做到邊一步,係咪真係做,當時我仲思考緊」,但陳其後被黎智英說服,決定繼續作出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如繼續在國際線抗爭、推動制裁,並由陳成為最後留在香港的人,想讓李宇軒先行離港。


黎智英表示他從來沒有說服陳梓華繼續在國際線抗爭及推動制裁,又指他一向行事小心避免犯法,而且他除了要求陳梓華說服勇武派平息暴力事件外,沒有指示陳梓華做任何事。黎智英提高聲線並指:「我從來都無叫佢做任何野,點叫佢繼續做吧,唔通叫佢自殺咩?」黎另指他在2020年6月30日晚、即《港區國安法》生效前一晚,沒有見過《港區國安法》的條文。案件明日(6日)再續。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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