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譴責】美國會委員會倡制裁國安法指定法官 司法機構:對本港法治公然直接侵犯 兩律師會譴責干預司法獨立
【強烈譴責】美國會委員會倡制裁國安法指定法官 司法機構:對本港法治公然直接侵犯  兩律師會譴責干預司法獨立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周四(11日)發表報告,建議美國政府制裁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等國安法指定法官。司法機構昨日(12日)回應指,強烈譴責任何向法官及司法人員施以包括制裁在內的不當壓力的企圖,稱這對香港的法治、獨立的司法制度,及法官和司法人員作公然和直接的侵犯,絕對不能接受。


司法機構指,本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受《基本法》保障。《基本法》第2條、第19條及第85條明確規定,特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包括國安法指定法官在內的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均須緊守司法誓言,奉公守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他們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不論處理任何案件(包括危害國家安全案件),須獨立和專業地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


司法機構強調,甚麼案件會訴諸法庭,並非法官和司法人員控制,但案件一經提交法庭,法庭就必須嚴格依法處理。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按司法誓言,堅定不移地履行職責,秉行公義。


另外,香港律師會回應CECC的報告時,譴責任何企圖干預司法公義或挑戰法治、香港司法制度的司法獨立的行為,並呼籲各界尊重法治,立即停止對香港司法制度作出任何毫無根據的指控。 


律師會表示,該會留意到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發表《報告書》,強調《香港國安法》是人大常委根據《憲法》和 《基本法》制定的全國性法律;而《基本法》確立了司法獨立在本港的憲制地位。第2條保障獨立的司法權,包括依 照《基本法》規定的終審權。第 19 條 亦訂明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而第 85 條規定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律師會續指,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憲制角色是按法律斷案。《基本法》第 84 條規定,法官和司法 人員應當依法律審判案件。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司法誓辭均要求他們無畏無懼地 捍衛法律和維持司法公義。任何企圖以制裁向被委派處理某類案件的法官施壓的行為,都是對法治以及司法誠信的侮辱。律師會呼籲各界尊重法治,立即停止對香港司法制度作出任何毫無根據的指控。


香港大律師公會亦發聲明對CECC報告書表示嚴重關切,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干涉香港獨立司法運作的任何企圖都必須受到嚴厲譴責和譴責。公會指,任何珍視法治和司法獨立者都不能支持制裁法官,因為這實際上是試圖干涉他們行使獨立司法權。而香港法官的正直和獨立性完全沒有理由質疑,他們的甄選、任命和履行憲制角色和職責都必須不受任何政治考慮和干預,這都在《基本法》第85條及第88條已保障委任及運作上的這種獨立性。 


公會又提醒司法機構、法官和司法人員獲准獨立運作和行使司法權,不受任何干涉,對香港乃至其他地方的法治至關重要。 


圖片來源:司法機構網站、香港律師會網站、大律師公會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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