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審批】香港電影發展基金撥款 議員倡嚴查申請人言行 防公帑養黃遏軟對抗滋長
【優化審批】香港電影發展基金撥款 議員倡嚴查申請人言行 防公帑養黃遏軟對抗滋長

港產電影過去半年在票房取得佳績,當中不少作品是由政府轄下的電影發展基金撥款資助。然而,社會上有聲音指,個別受資助電影涉含有「矮化警察」等情節,質疑政府不應以公帑資助或屬「軟對抗」的電影和藝術作品。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早前向政府提出相關質詢,他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當局必須持續優化基金的審批和監管制度,他建議審查申請資助人士以往的言行,以確保受資助者符合《港區國安法》,阻止「軟對抗」滋長。


何敬康認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港府根據該法更新審批制度,文化體育及旅遊局亦在資助過程中監察和把關,若發現有違反國安法的地方,會嚴肅處理,包括撤回資助和起訴。屬於選委會界別的何敬康指,當局須與時俱進,優化電影發展基金和藝術發展局資助計劃的審批,以應付不停轉變的電影和藝術市場,「政府在審批方面,必定要不停地優化系統,因為每一次都有不同的電影、不同的題材、不同型式的藝術作品出現。」


他指,現時審批主要著眼於作品,當局需加強審查申請者個人過去的言行及創作記錄,亦應透過訪談了解申請者的創作意念及其來源,評估有沒有違法風險,而類似的審查應同樣適用於由政府委任、負責審核基金申請的電影發展局委員。


在電影發展基金資助計劃下,政府會派文體旅遊局轄下創意香港的一名總行政主任為代表,負責與電影監製和製作組聯絡,並可在電影製作的所有階段觀看影片。電影的終剪版需達到通訊事務管理局及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要求,並取得電影檢查監督的准許,以及符合政府所取得的法律意見,才可上映。何認為,在製作過程中,政府代表可跟保安局溝通和洽商,從而加強監察監督工作。


如果有電影在上映後被發現違反國安法,何指,政府可追討資助款項,過去有受資助單位未能符合要求而被當局追回資助款項的案例。如涉事的電影單位日後再申請資助,政府可以拒絕。他建議監管資助計劃的部門應諮詢保安局,尤其是遇到「灰色地帶」的個案。


何敬康認為當局須與時俱進,優化電影發展基金和藝術發展局資助計劃的審批。他表示,個別電影、委員或電影製作人是否涉「軟對抗」,涉意識型態層面,社會不同人士亦會有不同看法,不可能硬性將所有定義列出,「沒可能列得完。」關鍵在於有沒有觸犯國安法的行為,「當有觸及國安法的行為時,當局必定會跟進。」他認為,警惕「軟對抗」的其中一個有效方法,就是市民大眾加強意識,在適當時候發聲。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去年11月向文體旅遊局提質詢,指發現有獲得電影發展基金資助的電影,涉嫌有矮化警隊的情節,質疑局方未有好好把關,資助一些「軟對抗」的文化作品。陳穎欣建議政府在審批資助時,應增添「說好香港故事」、「說好中國故事」的元素,以推廣香港好的一面。


陳穎欣今年1月再就議題向文體旅遊局提問,認為港府有責任貫徹落實二十大精神,並透過香港電影向公眾說好中國故事。陳問及電影發展基金會否就日後獲批資助的電影作國安審查,局方在書面答覆指,審批基金下的「電影製作融資計劃」申請時,會考慮「劇本的創意及質素」、「製作預算」、「預算淨收入」及「本地製作元素和人才培訓」因素,以確保電影計劃的質素。


陳穎欣建議政府在審批資助時,應增添「說好香港故事」等元素。陳指,上述考慮因素完全沒有提及如何可以說好香港故事、說好中國故事,帶出正面思維或勵志故事,政府資助的電影沒有理由不看內容,當內容「有可能係去矮化你、醜化你」,這是不能夠接受的。她認為,電影多元化是可以的,只要沒有犯法,相信電影圈也能夠包容不同題材,但獲資助的電影是否應該有些元素是可以講好香港故事。


被問及有意見擔心社會上有「軟對抗」情況,是否包括「打擦邊球」作品?陳穎欣指出,她去年質詢時提及的電影正正是「打擦邊球」的例子,電影中不少劇情加插了2019年的情境,例如「食海底撈」的對白以及陪審團的對立場面,但這些都與劇中所講的刑事案件不在同一個時間線上,「好容易會誤導到人」。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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