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兩男金鐘政總外暴動罪成 還押候判
【反修例風波】兩男金鐘政總外暴動罪成 還押候判

2019年9月29日有反修例示威者在港島遊行,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11人被控於金鐘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其中兩名被告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暫委法官鄭紀航今(28日)午在區域法院裁定2人罪名成立,另頒下判詞。案件押後3月18日作求情;及在3月25日連同其餘9名被告一同判刑,期間兩名被告均須還押。


被告39歲電腦技術員馮嘉文及27歲商人陳海蓬,早前否認暴動罪受審。控罪指兩人與同案9名被告在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的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鄭官在判詞中,指控方證人誠實可靠,在辯方盤問下沒有動搖;被告馮嘉文有出庭作供,但鄭官指馮的證供不盡不實、砌詞狡辯。判詞引述馮的證供,指當日前往銅鑼灣辦公室途中,希慎廣場傳來響聲,馮感覺該處有催淚煙,及後透過新聞得悉灣仔港鐵站已關閉,便打算前往香港站和早些回家,但他最終在灣仔被警截停。


鄭官在判詞中指,馮根本毋須穿過希慎廣場前往辦公室,雖然馮稱習慣先到希慎廣場逛逛,但他既然知道希慎廣場附近有催淚煙,理應改用更安全的路線;而且馮得知銅鑼灣有人聚集及金鐘添華道有激烈衝突,卻仍向金鐘方向前進,令人難以接受。判詞續指,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馮當時身處暴動現場不是偶然路過,他深知當時身處暴動,其裝束裝備亦顯示他是有意圖藉着身處暴動人群當中,去壯大聲勢,鼓勵或協助其他暴動者破壞社會安寧。


被告陳海蓬沒有作供,也沒有傳召辯方證人。判詞指,陳在政總外的夏慤道行車道上被制服,他事前必然耳聞目睹政總外正發生暴動,加上他一身黑衣、右手戴着手套,其背囊內有1疊5張寫上示威標語的黃色紙張,鄭官認為他是有意圖破壞社會安寧或鼓勵其他暴動者。鄭官指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下,成功舉證控罪元素,故裁定兩名被告罪成。


控方案情指,2019年9月29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下午1時許警方重複警告不果,約2萬名示威者由銅鑼灣崇光百貨遊行到金鐘政府總部,期間有人揮舞英國、美國和德國國旗。下午4時許約500名示威者在政總外堵路,舉傘陣與警方對峙,不斷向政總投擲汽油彈、磚塊及石頭,示威者亦在天橋下縱火,使用巨型橡筋作投射硬物,並照射雷射光。


警方施放催淚彈及藍色水炮驅散政總外示威者不果,期間有人在行人天橋掛上「反極權」直幡。近5時政總內警員從夏愨道及添美道出入口衝出,在夏愨道一帶制服並拘捕本案被告。


本案其餘9名被告44歲廣告從業員歐陽志堅、30歲測量員古家華、27歲程式設計員李德軒、23歲女學生張馨文、23歲學生陳澍峰、26歲商人邱偉濤、24歲學生林昊生、25歲學生林耀俊、30歲醫生謝達志,則早前承認暴動罪候判。據早前報道指,謝達志案發時任職公立醫院急症室。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1
好正
3
心心眼
2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0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