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光城者2成員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各判囚5年及5年3個月
【港區國安法】光城者2成員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各判囚5年及5年3個月

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涉2021年多次擺街站派發宣傳單張及發表言論,鼓吹「武裝起義」為推翻政府的唯一出路,被控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涉案7人全部認罪,其中21歲男倉務員和26歲男售貨員,今日(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5年。男倉務員另涉爆竊案,他在該案中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判監6個月,其中3個月與違反國安法一案分期執行(合計總刑期5年3個月)。


被告為21歲男倉務員蔡永傑及26歲男售貨員陳右津,兩人與同案5名被告17歲男生阮嘉謙、16歲女生、17歲女生梁瀜允、17歲男生蔣周政儒及19歲女生郭文希,同被控一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除蔡和陳,其餘5人早前被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各被告於前年1月至5月多次於旺角、沙田等地擺街站及辦記招,鼓吹顛覆國家政權,並各有分工,包括負責發言、接受訪問、以網媒記者身份進行直播、派發單張等,部分單張引述已故中央領導人毛澤東曾提及「革命就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蔡為組織「光城者」創立者兼發言人,曾租用長沙灣工廈倉庫作組織基地,以存放裝備及武器等,涉案街站多是由他提議。7人先後於同年5至9月被捕。


「光城者」在社交媒體的帖文亦提出「革命不應等待所謂時機,而是自己伺機而動」,又稱「每場革命的落幕都伴隨遍地屍骨,以流淌的鮮血賭博未知的勝利」,邀請追隨者伴隨組織「為革命拉下序幕」。部分帖文稱組織宗旨,是為公眾「開啟民智」使其接受武力升級,並呼籲「制度外抗爭」,暗示要以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推翻現行制度。


蔡另涉爆竊案,他在該案中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入屋犯法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獲存檔法庭。該案案情透露,警方前年5月在將軍澳一間中學附近目睹涉案4人爬過大閘,逗留約15分鐘後離開。警方截停4人,並在蔡家中搜出兩支伸縮棍、各式氣槍、短劍及其他「典型示威裝備」等。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6
好正
1
心心眼
1
好好笑
1
令人傷心
1
嬲爆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