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前區議員文念志維園集會阻差辦公罪成 被判240小時社服令
【反修例風波】前區議員文念志維園集會阻差辦公罪成 被判240小時社服令

2019年區議會選舉前夕,3名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涉在維園參與未經批准的選舉集會,3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早前判處其中兩人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及沙田區議員鄭仲恒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今日(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判餘下被告前大埔區議員文念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文另因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需被判罰款$5000。


3名被告依次為文念志(32歲)、陳振哲(50歲)及鄭仲恒(33歲),3人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一名高級督察、女總督察及警司。文念志另承認一項無牌管有一個無線對講機罪。


黃官判刑時引述求情及報告指,被告辭去區議員工作後,重返紮鐵行業,惟因工作及本案而引致壓力及嚴重失眠,需要尋求心理輔導。而被告犯案因對法律觀念意識薄弱,以為舉辦選舉集會乃抗拒警員的合理辯解理由,且當時情緒高漲,現已明白犯錯,及對一己行為替警員帶來負面影響而感到抱歉。黃官考慮到阻撓情況不算嚴重、控方多次舉棋不定修改控罪致檢控過程延誤等,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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