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香港】林定國:人大釋法是釐清條文非賦予新權力 質疑聲音屬無稽之談
【法治香港】林定國:人大釋法是釐清條文非賦予新權力 質疑聲音屬無稽之談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6日)在202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致詞時,提及人大於去年12月30日就《港區國安法》第14條及47條釋法,引述有人批評人大的做法擴大特首和特區維護國安委的權力,甚至凌駕於法律之上。林批評說法是「完全是錯誤的無稽之談」,人大只是釐清有關條文的原意和目的,而非賦予任何人新的權力。


林定國表示,司法獨立是本港普通法制度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之一,而制度在得以在港保留,是建基於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基礎的憲制秩序,因此兩種制度存在必然關係。根據第14條,國安委由擔任主席的行政長官及其他成員組成,並有權就保障國家安全作出決定。而第47條規定法院在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或國家秘密的問題上,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充申證明書為一份不可推翻的證據,對法院有約束力,特首並不行使任何審判權。林定國肯定人大釋法「完全符合既有的普通法原則」,即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應由行政機關而非司法機構作出最終決定。


林認為,本港制度最獨特的優勢為其堅韌,又指特區政府嚴格遵守《基本法》第85條的要求,不干涉司法機構,甚至積極採取行動維護司法機構。近期政府就發表新聞公報,強烈反對個別外國政府就一宗欺詐案件的判決和量刑所作出的不實指控;而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以及司法公正的守護者,對違反禁止針對法官及其家人起底行為的禁制令人士,提起藐視法庭的訴訟程序。


他強調,香港普通法制度經得起時間考驗,卓越的實力會向抱有懷疑,或感到悲觀的人證明他們是何等錯誤。政府將會竭盡所能維護司法機構,令其得以獨立行使憲制權力、履行憲制責任,不受任何干涉。林承諾會保持和增強民眾對法律制度和司法體系的信心,推廣法治教育和教導公眾有關制度的基本和正確的知識。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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