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欺詐案】外交部駐港公署促美方停止以人權之名踐踏香港法治 港府譴責美方言論失實誤導
【黎智英欺詐案】外交部駐港公署促美方停止以人權之名踐踏香港法治 港府譴責美方言論失實誤導

《港人講地》於2020年4月率先踢爆,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租契而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並隱瞞業主科技園公司,兩人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黎昨日(1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5年9個月,另被取消擔任公司管理層等資格8年,罰款200萬元。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賴斯(Ned Price)表示,美國譴責黎智英案的不公判刑,認為判刑既不公義亦不公平,再次呼籲中方尊重言論自由,包括香港的新聞自由。


外交部駐港公署就美國務院發言人、國會個別政客對香港法院依法裁判黎智英欺詐案說三道四,惡意詆毀香港人權法治狀況,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正告外部干預勢力立即停止借人權之名,干擾特區司法活動,立即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表示,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言論、新聞、結社等權利自由,但權利自由不是違法犯罪行為的「通行證」,更不是反中亂港分子的「特權書」,黎智英欺詐案事實依據充分、程序完全合法、判決依法公開,無可指摘。發言人又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外部干預勢力任何誣蔑抹黑都阻擋不了香港由亂轉治、由治及興的歷史大勢,都改變不了香港繁榮發展的光明前景,都遲滯不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鏗鏘步伐。


特區政府亦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反對美國國務院完全罔顧事實,就香港特區法院依法就黎智英欺詐案的判刑作出失實、誤導和干預司法公平審訊的荒謬言論,對香港司法制度作出政治干預、惡意抹黑。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案件被告充分行使其辯護權,由擁有獨立審判權的法庭在公開聆訊後基於事實和證據判刑,而判刑理據亦已在公開的判刑理由書中詳細解釋。有關案件為一宗欺詐案件,與新聞和言論自由無關。正如判辭中指出,該案的性質純然是一宗簡單的欺詐案,不應把案件的審訊扣上任何政治帽子;這對控辯雙方以及整個社會都是不公平的。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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