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科創】廣州南沙公布「科創十條」 創新平台最高獲2億人民幣資助
【發展科創】廣州南沙公布「科創十條」 創新平台最高獲2億人民幣資助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把廣州南沙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主要承載區和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樞紐節點,進一步提升南沙科創政策對高端科創資源和人才的吸引力,南沙區科學技術局表示當局制定了《廣州南沙新區支持科技創新的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形容措施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重大戰略部署,進一步加快南沙科技創新發展的重大舉措。


南沙區科學技術局表示,中共中央、國務院於2019年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深入貫徹2019年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促進科技創新的政策措施》,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


2020年以及2021年,南沙先後發布了《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科技創新產業發展扶持辦法實施細則》《關於印發支持南沙科學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主要承載區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當局指《政策措施》的制定目的,是結合南沙實際,須擴大目前科技及人才政策宣傳效果,對現有針對性強、含金量高、覆蓋面廣的科技及人才政策進行梳理以及重新合並發布,進一步營造科技創新優質發展環境,增強對各類創新主體的吸引力。


《廣州南沙新區支持科技創新的十條措施》內容如下:


第一條:安居補貼。對高層次科創人才給予最高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安居補貼。


第二條:團隊資助。對符合本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的高層次人才團隊項目,給予最高1億元獎勵。


第三條:新型研發機構補助。對新型研發機構在建設期內給予最高1億元的補助。


第四條:科創平台資助。給予每個重大科技創新平台最高2億元的資金支持,對經國家、省、市立項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按市扶持標準給予1:1配套資金支持。


第五條:研發獎勵。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發經費支出給予最高10%、不超過10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獎勵。


第六條:項目資助。每年安排1億元對開展核心關鍵技術攻關、企業技術難題揭榜等研發活動的創新主體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


第七條:金融扶持。設立規模20億元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對股權投資企業投資南沙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給予累計最高1000萬元的獎勵。


第八條:人才補貼。給予高層次科創人才為期五年的人才補貼,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上一年度個人經濟貢獻。


第九條:綠卡待遇。為高層次科創人才發放廣州市人才綠卡,在不改變原籍和身份的基礎上享受廣州市民待遇。


第十條:社會服務。建設「科創人才服務工作站」,打造一站式服務平台,為科創人才及其直系親屬提供居留、戶籍、住房、配偶就業、子女入學、就醫、工商、稅務、科研等全方位服務。


當局指,《政策措施》自2022年8月30日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政策措施》有效期內如遇法律、法規或有關政策調整變化的,從其規定。此外,南沙區「1+1+10+N」政策體系於2017年制訂並發布,有效期5年,將於2022年到期重新修訂,重新修訂時將會根據本《政策措施》的實施情況重新調整一並納入「1+1+10+N」政策體系中。兩政策在政策有效期內共存,新政策與原有政策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新政策措施執行。新政策與原有政策措施中如有存在交叉、重覆的獎勵或補貼項目,按照「從高、從優、不重覆」的原則進行獎補。


原圖: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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