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真相】《港人講地》踢爆黎智英隱瞞壹傳媒違契 法官裁定黎欺詐罪成、判詞14度提及網媒揭發事件
【揭發真相】《港人講地》踢爆黎智英隱瞞壹傳媒違契 法官裁定黎欺詐罪成、判詞14度提及網媒揭發事件

《港人講地》2020年4月經調查發現,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租契而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並隱瞞業主科技園公司,兩人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黎智英兩項欺詐罪成,以及黃偉強一項欺詐罪成,其中法官陳廣池多次提及是次案件由《港人講地》揭發事件,更明言:「如果沒有網媒揭發,承租人便可安然大有可能繼續使用8號處所直至2047年。」


陳官在判詞中共14次提及《港人講地》揭發事件,其中指《港人講地》分別於2020年3月13日,及2020年4月27日,向科技園查詢8號處所(即蘋果大樓)的租契和用途的事宜。並將《港人講地》發給科技園的兩封電郵,列為呈堂證物,明確指出《港人講地》多次鍥而不捨地追查真相。


判詞中提及能將兩人繩之於法的最根本原因:「2020年3月,科技園收到網媒的查詢,及後發現有17間公司(包括力高)違反地契。」及後科技園才因此去信蘋果印刷要求澄清及交代。


《港人講地》報道黎智英涉嫌違反租契事件後,判詞指,「那違約的指控在媒體廣泛報導(道)和發酵」,力高在2020年3月23日才更改其註冊地址,在5月11日其實體辦公室才搬到Jumpstart,科技園更特意安排巡查。


陳官直斥,蘋果印刷在不同階段,為多間相關公司申請牌照和續牌,但承租人並沒有「據理力爭」,向工業邨公司或科技園商談,甚至可直斥其非,指力高根本不需要牌照,但蘋果印刷並沒有這樣做,反而在網媒揭發事件後,努力掩蓋事實,隱瞞力高在8號處所的存在,在科技園職員巡查下亦沒有「自我引爆」,反而尋求法律意見後立刻更換力高的註冊地址和把辦公室,在稍後時間搬離8號處所。


辯方指,力高在3月23日已經更改註冊辦事處,陳官直斥是「語言偽術」,因為網媒的查問以及科技園信件內容,都已經明確指出,力高在沒有牌照下佔用8號處所,「大家都知道相關的問題所在」,又揭破辯方說要​​索取法律意見後回覆科技園這行為是以偏蓋全,混淆視聽,指事件「如果沒有網媒揭發,承租人便可安然大有可能繼續使用8號處所直至2047年。」


陳官直斥黎智英用其生意頭腦及精明的手法管控很多公司:「但這並不表示當有事發生後,便可以抽身而退,以事務繁忙,參與程度寥寥可數,便可一概抹殺自己的責任。」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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