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聲援佔領理大示威者、8男女尖沙咀暴動罪成 法官:只有懷著參與暴動意圖的人才會靠近暴徒
【反修例風波】聲援佔領理大示威者、8男女尖沙咀暴動罪成 法官:只有懷著參與暴動意圖的人才會靠近暴徒

2019年理大暴動期間大批示威者到場聲援,其中多人於尖沙咀厚福街被捕,被控暴動等罪。其中8名男女經審訊後,今早(10日)於區域法院全部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23歲男廚師另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同告罪成。案件午後聽取求情,連同同案認罪21歲男文員暫訂於本月22日早上判刑,期間9人還押看管。對於辯方律師指被告有可能是「無辜的途人」,法官李慶年指出只有懷著參與暴動意圖的人才會靠近暴徒,反問正常無辜的途人,面對追捕暴徒的警員,或不斷堵路及引爆特製汽油彈的暴徒,會覺得誰更可怕。


10名被告依次為20歲女學生何可珊、29歲女文員楊淑珍、20歲無業女子許卓玲、34歲男廚師梁展榮、24歲無業男張啟鏗、20歲男推銷員李駿軒、21歲男學生彭紹軒、19歲女學生吳詠詩、23歲男廚師何國棟及21歲男文員李昌源,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龍厚福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何國棟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個打火機、一支鐵錘、一個士巴拿、一個鐵鋸、一個鉗及一罐油漆,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李昌源則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支懷疑汽油彈、一支爐氣、一支鐵錘及一個打火機,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吳詠詩早前已認罪判入教導所;李昌源開審前承認暴動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則存檔法庭。


法官李慶年裁決時羅列何可珊被捕時戴口罩;楊淑珍及許卓玲身穿深色衣物,楊背囊內有過濾棉、11支生理鹽水及2個口罩,許卓玲背囊有紅色急救包、4支生理鹽水、手套及口罩;梁展榮在天台天井暗角被發現,稍有不慎便會墮樓,片段拍攝到其此前曾在厚福街加拿分道連同有裝備黑衣人跑來跑去,被捕時戴頸圍、手袖和手套,手套上有微量高度易燃有機溶劑;張啟鏗在唐樓天台被發現,戴黑手袖、鴨舌帽、頸圍、護目鏡及防毒面具,背囊內有生理鹽水及防火手套;李駿軒在暴動範圍內被截停,右邊褲袋有打火機,但身上沒有香煙,膠手套上有微量高度易燃有機溶劑;彭紹軒被捕前戴口罩出現在金馬倫信義街一帶,不斷用望遠鏡觀察警方行動,警方圍捕時卸下裝備和口罩裝作若無其事,褲袋內有口罩及生理鹽水;何國棟曾在後巷與他人在手推車縱火,發現警員時逃往厚福街,再突然折返,衝向警員被制服,稍早時其手機曾發訊「我有好多朋友喺理大,我唔想坐喺屋企睇住佢哋等拉,咁樣我會一世抬唔起頭做人」,其背囊另有錘、紅色水喉鉗、鋸等物。


李官提到案發當日眾被告凌晨2、3時走進暴動範圍,李駿軒、彭紹軒及何國棟從大街走到小巷;何可珊、楊淑珍及許卓玲走到小巷唐樓3、4樓梯間躲避;梁展榮及張啟鏗則走到天台天井暗角。對於辯方律師指被告有可能是「無辜的途人」,李官指本案證據環環相扣,案發前夕警方封鎖理大,案發當日發生暴動營救理大人士,警方圍捕後在厚福街一帶後巷包圍可疑人士。李官認為被告不可能凌晨3時路經樓宇梯間天台,該處有大量示威者棄置裝備,認為一名正常、心智成熟、無辜的路人,不會跟隨示威者走入樓宇,只有懷有意圖參與暴動才會接近堵路和引爆汽油彈的暴徒。李官終認為眾被告有備而來,蓄意在暴動現場留守,懷意圖參與暴動,故裁定眾人罪成。


李官又引述被告何國棟的手機訊息,指他當晚提到很多朋友在理大,不想留在家中等看他們被捕,否則會一世「抬不起頭做人」。法官指,看不到有任何可能性,手機受到不恰當的干擾,從而達到辯方所指可能有黑客入侵,認為被告是懷著一股主觀熱血,希望營救在理大的人。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司法機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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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龍:dragon:的傳人
    龍:dragon:的傳人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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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班黑暴徒無一位是無辜,罪成要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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