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欺詐案】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黎智英涉欺詐案】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本為同案被告,今以「特赦證人」出庭作證。法官陳廣池明言任何人「用不同形式、咩嘢方法接觸影響跟住個證人呢,好大機會負上刑責嘅,輕則刑事恐嚇,重則妨礙司法公正,以言可以入罪㗎,唔係齋講就可以無事。」楊美琪主問下,周確認自己收獲一份免於起訴書,並須於本案審訊中作證。


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主問下,周確認自己收獲一份免於起訴書,並須於本案審訊中作證。周提到自己1993年加入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擔任財務總監,先後隸屬於財務總裁郭漢基(音譯)及丁家裕。周憶述力高「係黎智英嘅私人公司,幫佢有啲車有啲船啦⋯⋯有需要架船維修啦、同架船出PO(purchase order)、整呀買嘢呀噉」,「同埋公司有啲員工係力高聘請嘅,佢嘅註冊嘉道理山(住所)⋯⋯用呢間公司同嘉道理租,公司所有方向由黎先生主導⋯⋯最高決策人係黎生」 周續交代「力高有啲子公司有啲投資、海外有啲投資噉啦」,子公司由力高持有,資產、投資及子公司「都屬於黎智英先生」,而旗下持有的製衣公司、蘋果促銷等公司,與印刷用途無關。


周續指1998年力高註冊地址改為將軍澳駿盈街8號蘋果大樓後,已經「有同事喺入面工作嘅,Rosalinda Mendoza(音譯)1個人初頭喺駿盈街會計部一齊工作,後來多咗其他事情,請多咗力高會計部員工,地方唔夠用,由一樓搬上四樓,再多2個員工Christie Chung、Evan Lau(音譯),Mark Simon有幫手處理力高嘅事⋯⋯黃偉強係有幫手,行政部有(員工)幫手」。周確認蘋果大樓中「水牌(指示牌)」上從未有力高名稱,提到自己曾以力高公司秘書身份,於1998年8月14日簽署文件,因為「上司郭漢基,我需要做呢啲註冊工作⋯⋯之前(已經出任)有一年囉」,後來因為公司「要有2個shareholder」,1996至1998年、2016年至2020年期間,以信託形式持有股權,成為力高公司董事。


周解釋Linda為菲籍員工,當時為力高「最主要做bookkeeping(管帳)嘅工作,有些少財務啦」,一般以英文溝通,最終職至Assistant Financial Controller(助理財務總監),Anson Leung則為其屬下,而「Christie Chung(入職)嗰時已經喺4樓」,當時黎智英私有化Next Media Interactive 公司後,「力高多咗transaction,所以請咗Christie」,而Evan則由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辭職轉任力高會計部,4人均曾於大樓4樓辦公室工作。另外被問到力高是否有32名員工時,周表示不清楚,但提到「有請司機、船長船員啦、家庭傭工啦」。


周供稱自己入職時黃偉強已入職超過10年,一直隸屬於財務總裁,「Mark Simon、黎智英會搵佢,(如)重大維修嘉道理山先會問我,好多時會自己處理晒囉」,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行政部員工亦直接向行政總監黃偉強匯報。周指出力高開支票會經壹傳媒管理服務黃偉強或行政部交予周、Mark Simon或財務副總裁Dennis Hung其中2人簽發,「Mark Simon力高佢話事嘅多,我做後勤簽支票多⋯⋯不嬲(壹傳媒)CFO(財務總裁)幫手處理力高事務」。周續指Mark任職力高總經理,「力高會計部都會聽佢指示啦,公司都知佢係黎先生助理、左右手,處理黎先生私人事務」,有貸款事宜問准黎智英後,提取時黎「會叫我同Mark coordinate、liaise(協調聯絡)」。


周回應「水牌」上「只有有上市公司、子公司出現囉,其他公司冇」,至於成因到底為「漏咗、有意唔show出來、知唔可以show出來,實際原因我估唔到,因為唔係我處理」。


周達權本為同案被告,獲准以特別通道出入,午膳休庭時由司法機構職員陪同在證人房逗留。控方傳召周達權前,法官陳廣池明言任何人「用不同形式、咩嘢方法接觸影響跟住個證人呢,好大機會負上刑責嘅,輕則刑事恐嚇,重則妨礙司法公正,以言可以入罪㗎,唔係齋講就可以無事。」


被告74歲黎智英和59歲黃偉強分別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間,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計劃書、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訂的租契協議及於1999年5月25日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並以此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採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64歲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獲准從案件分拆,押後至7月21日下午提訊。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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