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表示,昨日傍晚收到學生事務處電郵,指校方就學生會未有簽署「校董會授權學生會以香港理工大學作為組織命名之協議」作出決議,正式勒令學生會須即時停用包括「香港理工大學」字眼的組織名稱,同時要求學生會所有組織,於7月15日或之前遷出理大校園範圍。有關決議,即等同理大校方不再承認學生會的地位,學生會對校方的決議深感遺憾。
校方指,按照理大相關條例,校方要求所有以理大名義組成的團體,必須簽署「合規確認書」, 方可獲校方正式授權使用理大名義運作。 此程序旨在保障理大的聲譽及權益。
基於上述原因,校方曾多次聯繫學生會,要求會方於今年1月31日前簽署並交回「合規確認書」,惟校方迄今並無收到有關文件。故此,校方決定即時終止學生會及其相關組織繼續以「香港理工大學 / 理大」名義運作的權利;學生會及其相關組織須於7月15日限期前遷出位於理大之會址。
圖片來源:理工大學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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