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被警方通緝、「着草」到海外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表示,昨日(8日)收到警方通知,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已經對他、太太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該命令是按國安法第43條,附表3下的第七條發出,禁止他們處理在香港的任何財產。他批評港府以經濟手段威嚇異己,並株連其從未參與政治的妻母。
許智峯指,該命令明確禁止他們,親自或透過代理人從香港移走任何名下的財產,及賣出、處理任何香港境內的財產,或將任何財產降值,若違反命令,可處刑事藐視法庭罪,被判監5年或罰款50萬元,或財產被檢取。
他指該命令亦特意列出他們三人所有本來已被匯豐凍結的戶口及其結餘,指明命令涵蓋戶口中所有存款。在該命令中,法官指明律政司可將命令登記或註冊於各政府部門中。他指,整份財產限制令的文件中,完全無向他們交代施加財產限制的理據,牽涉甚麼案件、哪條罪行的調查等。
許智峯批評,財產限制令是政權以司法打壓反對聲音的舉措,目的是以經濟手段滋擾及威嚇異見者,與國家安全無關,手法卑劣,予以譴責。他和家人早於離港後出售所有在港物業,並將所有財產轉移外地,是次財產限制令形同虛設,對他們並沒有實質影響。
他又指,其妻母均為家庭主婦,從未參與政治或公共事務,更枉論與國安法扯上任何關係,形容今次是「國安法權力無制約下的野蠻株連行為,手法可恥」,呼籲香港及國際社會關注事件。
原圖:星島日報、許智峯Facebook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85298****49
3年前龍:dragon:的傳人
3年前+85298****49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