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瓦解一個操控未成年少女的賣淫犯罪集團,兩男一女集團成員涉嫌利用網上交友平台招攬未成年少女非法賣淫,接送少女到酒店等地方接客,3人被控「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罪」;29歲男子另涉管有15段兒童色情短片及600張相片,被控「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今日(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女主腦因留院未能出庭,兩男被告暫毋須答辯。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把案件押後至5月3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各被告的手提電話、調查未成年受害女童及相關嫖客等。兩男被告申請保釋被拒,其中19歲男保留8天覆核權利,4月8日再到庭處理;而因貧血留院的女被告,則押後在4月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期間須接受警方看管。
3名被告依次為29歲助理工程督察鄭嘉華、19歲地盤工人司徒詠祖及37歲無業女廖詩敏,3人被控於2022年3月24日,在香港控制或指示女童X,意圖使該女童X與他人作出非法的性行為。鄭嘉華另被控於2022年3月31日,在香港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15段兒童色情物品短片及600張兒童色情物品相片。據了解,廖詩敏涉指使集團成員招攬及接送女童,在通訊軟件Telegram創立頻道招徠嫖客,廖亦疑是涉案Telegram頻道的唯一管理人。
據警方昨日在案情簡報會公布,涉案賣淫集團會在網上交友平台,或親身到球場、遊樂場等青少年聚集場所去結識少女,以金錢及名貴禮物博取其信任後,再借口提供搵錢機會,利誘她們從事賣淫活動。其後,集團會以手機通訊軟件接洽嫖客,並利用名貴房車接載受害少女出入酒店接客。警方亦透露,案中少女報酬微薄,集團曾開價2萬出售少女初夜,少女事後僅獲分發數百元酬勞。
警方經深入調查,於3月30日展開「銳劍」行動,以「操控未成年少女賣淫」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拘捕2男2女,另外拘捕一名43歲男嫖客李家良,他昨(1日)被控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該案將於5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李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候訊。其餘一名18歲女子則暫未被起訴,准保釋候查。
警方呼籲青少年切勿接受網友的禮物或金錢利誘;遇到網友含色情或性意味的對話,應拒絕回應;更切勿傳送裸露身體的照片或短片予陌生人。另外,家長亦應留意子女去向及消費模式,如發現子女身上無故出現來歷不明的名貴物品,要儘快了解溝通。
圖片來源:警方案情簡報會直播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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