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再犯】「Lunch哥」再因違限聚令被判15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拒接納判處罰款
【一犯再犯】「Lunch哥」再因違限聚令被判15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拒接納判處罰款

//一錯再錯仲想罰款了事?!//


綽號「Lunch哥」的示威常客李國永,2020年8月8日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附近,悼念墮樓身亡的科大學生周梓樂時,與其他人聚集交談及叫口號,涉違限聚令被票控。他否認控罪,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早於觀塘法院被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他不是初犯,判被告接受感化15個月。


控罪指,19歲被告李國永於2020年8月8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及唐俊街交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同案另一被告陳麗珍(62歲)早前被判罰2500元。


辯方求情時指,過往的限聚令案件大部分均以罰款方式處理,希望法庭考慮到同案另一被告早前亦獲判罰款,冀法庭判處高額罰款。但劉官未有接納,判刑時指被告於前年4月已曾干犯過相類似案件,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他在同年8月再度干犯,雖然當時非處於感化令期間,但也不是初犯,考慮到被告有學習困難、自閉症譜系障礙等問題,及缺乏法律知識等,且有悔意及決心尋求專業協助,並獲家人支持,故採納報告建議判他15個月感化令,期間須接受心理、精神治療。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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