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銀行文員參與紅磡暴動罪成囚3年半 法官斥嚴重破壞社會安寧
【反修例風波】銀行文員參與紅磡暴動罪成囚3年半 法官斥嚴重破壞社會安寧

2019年12月1日有網民發起遊行,由尖沙咀鐘樓遊行到紅磡體育館後,有暴徒之後在區內非法集結及四處破壞店舖及港鐵站。2女1男當晚在紅磡一帶被捕,各人皆否認一項暴動罪。經審訊後26歲銀行男文員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其餘兩名女被告脫罪。區域法院法官姚勳智今日判刑指,案中有店舖遭嚴重破壞及道路被堵,破壞社會安寧,考慮到被告初犯及非帶領角色等,判入獄3年半。


姚官判刑時指,暴動為嚴重罪行,被告雖看來不似有預謀行事,但兩間店舖遭受示威者嚴重破壞,路面有大量磚塊堵塞交通,影響道路使用者,嚴重破壞社會安寧,原欲判處4年或以上刑期。考慮到被告初犯,非帶領者,事件沒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又承認不少案情為法庭節省時間,酌情減刑至3年半。


26歲被告鍾梓軒(銀行男文員)被指於2019年12月1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及船景街一帶附近,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同案的23歲被告何靖莎(美容市場策劃)及25歲被告陳詩玲(兼職社工)早前被裁定罪脫。陳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支雷射筆亦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當日晚上約8時,多名示威者在德康街、船景街及德安街一帶聚集,並以障礙物及磚頭等堵路,後來部分示威者更衝入食肆吉野家內肆意破壞及搗亂。警方到場驅散並拘捕鍾梓軒,他即場將磚頭拋在地上。閉路電視片段亦拍攝到他較早時候身處示威者群之中。而何和鍾則在警察到場時曾分別大叫「警察,快走!」。


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求情指,被告自小循規蹈矩,成績優秀,有音樂天分,親友師長對他評價正面。被告中學文憑試考獲32分,大學更名列入院長嘉許名單。他小四在學校樂團任首席演奏家,17歲考獲樂器演奏級證書,報告認為他是社會棟樑。辯方又指暴動為時短,被告非帶領或號召角色,沒有人縱火,無傷亡報告。被告已上了寶貴一課,望法庭採較低量刑起點。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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