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協解散】教協擬修會章降「解散」門檻 警方稱按實際情況執法
【教協解散】教協擬修會章降「解散」門檻 警方稱按實際情況執法

成立48年的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協)前日宣布決定解散,內地兩大官媒昨分別發表評論文章,繼續批評教協解散是「咎由自取」,又指其涉嫌違法行為「當然不能一筆勾銷」,要求執法部門秉公執法及依法調查被問會否調查教協,警方昨回覆傳媒查詢時稱,會按實際情况依法採取任何執法行動。


勞工處則表示,職工會登記局不評論個別個案,如有職工會違反《職工會條例》或其組織規則,登記局會跟進。至於有否收到教協員工求助,勞工處稱會注意事件發展,受影響員工可到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求助。


另外,擁有9.5萬名會員的教協宣布解散,根據會章須經三分之二或以上全體會員不記名投票通過,即至少要6.3萬人投票。教協會長馮偉華稱,要三分之二會員投票基本上不可行,因此會召開「特別會員代表大會」修改會章,日期待定。據傳媒報道,教協屆時將修改會章,降低「解散」所需投票人數。


據《明報》報道,教協自上月30日被內地官媒發文炮轟為「毒瘤」後,事隔僅12天就宣告解散,關鍵在於上星期。報道指,上周一(2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記者時,稱「不會評論有沒有執法機構正進行這些調查(教協)工作」,但補上一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當晚教協理事會召開每周一的例會商議對策。


教協的人透過不同渠道向當局提出各種妥協方案,包括上周二(3日)以給會員信為名,首度向北京「示好」,表明「今後將聚焦教育專業和權益的工作」。隨後數天教協又宣告退出職工盟、成立中國歷史文化工作組、把所有過往製作的教材從網站下架等。除公開已知的改革承諾,也私下提出由會長等領導層「問責」辭職,但有教協中人透露教協內不同人士在上周六(7日)不約而同收到多個「官方、民間渠道信息」,內容均指教協無議價條件,甚至表明教協唯一可選擇的是「短期內解散」,否則後果自負,最終唯有宣布解散。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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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koon.leung8947@gmail.com
    koon.leung8947@gmail.com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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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 not to renew everyone`s membership except the chairman and the vice chairman. Case close. Very soon there will be only two legal members in the whole group. They cannot decide anything and they may be able to pocket all the ass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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