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證確鑿】大專生、地盤工否認去年非法集結反《國歌法》及襲警 官引案發片段連環反駁裁定罪成
【罪證確鑿】大專生、地盤工否認去年非法集結反《國歌法》及襲警  官引案發片段連環反駁裁定罪成

去年5月27日有人在旺角發起反《國歌法》示威,23歲大專生李汶錡及27歲地盤工黃勝仁,向警員投擲雜物。兩人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鄭念慈昨日(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兩人全部罪成,惟因兩項襲警罪源自非法集結,鄭官決定押後至本月30日判刑,以考慮法律理據、索取報告等,期間兩名被告須還押候判。


辯方指出,被告李汶錡誤以為便衣警為「暴徒」,正向市民「箍頸」,故投掟金屬罐希望分散其注意力,保護被襲市民,金屬罐沒有掟中任何人,被告亦無意傷人,又堅稱當時防暴警尚未到場。鄭官引述呈堂片段,稱有網媒記者站在被告附近表示:「嘩,即刻有便衣」,而案發時防暴警已到場,認為被告不可能誤會便衣警為暴徒,肯定其有意傷人,故裁定罪成。


辯方又曾爭議李汶錡於錄影會面時曾被威嚇,鄭官分析後認為相關說法牽強不合理,判斷供詞為被告自願作出。 


至於黃勝仁,辯方曾爭議控方未能證明他案發時在場。鄭官則指現場片段顯示投擲物品男子雖戴上口罩,但身穿上衣特徵與被告被捕時衣着脗合,其波鞋及袋大小款式亦脗合。而被告居住大廈的閉路電視亦拍攝到當晚凌晨1時許,一名與現場片段身形衣着及袋脗合的男子現身於大廈,鄭官推斷為案中被告黃勝仁。而片段被告投擲物品後快速逃離現場,認為其有意襲警,遂裁定罪成。 


圖片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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