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利器】內地國際法專家撰文:《反外國制裁法》適用香港 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反制利器】內地國際法專家撰文:《反外國制裁法》適用香港 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10日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當中3類反制措施包括禁止入境、凍結境內資產和限制境內相關交易活動等,但法例是否涵蓋香港有不同解讀。兩名外交部官員在中央黨校旗下的《學習時報》撰文,指該法對敵對勢力的震懾效應必將更加強烈,為香港特區反外國制裁指明了路徑。文章又指,該法適用範圍包括香港,可以通過列入特區《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香港適用,進一步完善維護特區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據《星島日報》報道,該篇題為《精準反制外國非法制裁的法律利器》的文章,由外交部條約法律司處長史曉斌、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委員黃惠康撰寫,其中黃曾任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中國駐馬來西亞大使。兩人都是國際法專家,文章極有可能代表官方態度。

  

文章指出,《反外國制裁法》為中國應對「長臂管轄」,反制外國非法制裁行為提供了法律利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制定專門法律,極大地增強了中國反外國制裁措施的權威性和有效性。該法實施後,中國針對外國非法制裁行為所採取的各項反制措施適用對象更清晰,反制效力更精準,執行機制更有力,法律依據更充足,且反制決定具有終局性和不可訴性。可以預見,其對敵對勢力的震懾效應也必將更加強烈。


史曉斌、黃惠康在文中指出,《反外國制裁法》作為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它特別強調適用範圍在「中國境內」,那麼當然包括港澳。去年6月,全國人大頒布的《港區國家安全法》,構築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屏障,推動了香港形勢由亂到治的轉變。該法可以通過列入特區《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香港、澳門特區適用,與港澳的國安法一道,進一步完善維護特區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不過,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未有就是否把《反制法》納入附件三作出決定,亦未有處理相關事宜,「至於日後(人大常委)會唔會做就唔清楚」。被問到二人講法是否代表官方說法,譚耀宗認為,史曉斌和黃惠康的文章刊在《學習時報》,未必是正式說法,但認為二人擁有官方身份,也熟悉相關事宜。


圖片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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