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倉務員襲前港足門將梁卓長囚4個月
【反修例風波】倉務員襲前港足門將梁卓長囚4個月

前年10月有網民發起「光復元朗」行動,期間香港足球隊前門將、現任港超元朗足球隊守門員教練梁卓長疑因政見問題與人爭執扭打,在場圍觀的男倉務員加入襲擊。涉案倉務員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今(18日)於屯門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當時有多人圍觀,被告如同「私了」的行為或會造成漣漪效應,監禁式刑罰乃唯一選項,最終判被告監禁4個月。


被告龐梓賢(24歲、倉務員)承認於2019年10月26日在元朗福康街小巴總站外襲擊梁卓長。據呈堂片段顯示,當晚元朗多處有人聚集堵路,在場的事主疑曾高呼「警察加油」,未幾遭另一名穿灰衣男子拳毆。及後事主嘗試轉身離開,灰衣男從後追趕至福康街小巴總站,2人在地上扭打。其間穿黑衣和蒙面的被告以粗言口指罵梁,之後走進人群,用手肘多次挫向梁的膝蓋後逃去。醫療報告顯示,事主手腳多處擦傷,鼻樑及唇部亦有瘀傷。


張官指報告顯示被告無悔意,且有吸食毒品的習慣,不適合入勞教中心;而案情嚴重,不宜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監禁是唯一適合判刑。被告身穿黑衫黑褲,戴上口罩,明顯是示威者裝束,襲擊行為猶如私了。此外,被告中途加入襲擊,受害人已在地上,無力保護自己。而現場有多人圍觀,被告所作所為會鼓動他人加入襲擊,造成「漣漪效應」。張官以監禁6個月為判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酌情扣減刑期至4個月。


至於本案另一被告陳元雄(45歲),即案情中的灰衣男子,則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案件排期至8月16日開審。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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