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波】物業主任堵路藏剪刀罪成 官拒索社服令報告:刑責嚴重
【反修例風波】物業主任堵路藏剪刀罪成 官拒索社服令報告:刑責嚴重

前年11月11日港島區有反修例示威,一名22歲物業主任參與堵路被拘捕,並被搜出剪刀、𠝹刀及索帶,因而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被告不認罪,經受審後今日在沙田法院被裁定兩罪罪成。裁判官崔美霞指出警員的證供可靠,他們看見被告將消防欄杆搬到馬路才拘捕。雖然被告辯稱涉案工具是供上班所用,惟法庭認為說法有違常理。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判刑,等待被告的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懲。


控罪指,現年23歲的被告黎進軒於2019年11月11日,在薄扶林一帶留下消防專用欄等物品,並管有剪刀、𠝹刀及七條膠索帶。


崔官裁決時指,辯方指被告的十字韌帶有舊患,無法作出奔跑時急轉及跳躍的行為,質疑被告能否如警員所言般逃跑,故警員真正追捕的疑犯是另有其人,被告誤遭拘捕。惟警員描述疑犯逃跑的過程,亦反映疑犯沒有做出急轉及跳躍的動作,加上追捕時間約1分鐘,而警員一直注視被告,故肯定疑犯的身份是被告。法庭又拒絕被告所指,涉案工具是上班用的文具,表示被告可以將工具放在公司,而非每天攜帶在身,況且當日被告毋須上班。最終法庭裁定被告的兩罪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19年修讀公共政策及政治課程,以一級榮譽畢業,有志投身物業管理行業,而此次定罪對其考取專業資格有很大的影響。被告的親友及上司均指其是一名孝順、善良的年輕人,此次案件為單一事件,被告亦承諾不會再涉及相關的刑事案件,望法庭能考慮為其索取一份社會服務令報告。惟崔官拒絕,表示刑責嚴重。


圖片來源:網上片段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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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iw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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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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