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犯錯】官指曾6次被捕難信不重犯拒保釋 「美國隊長2.0」 還押期間再涉鼓吹港獨
【重複犯錯】官指曾6次被捕難信不重犯拒保釋 「美國隊長2.0」 還押期間再涉鼓吹港獨

有「第二代美國隊長」之稱的示威常客馬俊文涉鼓吹港獨,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他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昨(29日)頒下書面理由,指根據被告過往的行為,難以相信他會遵守承諾,在擔保期間不再重犯。另有消息指,馬俊文涉於還押期間,在荔枝角收押所內宣揚港獨訊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已接手調查。


代表馬俊文的資深大狀夏博義提出3個理據,包括申請人已承諾不會重犯、他被定罪,以及面臨長期監禁的機會不大。然而李官在判詞中指,申請人已6度因同類罪行被捕,顯示他獲警方擔保後仍5度重犯,而發表的言論亦似乎越演激進。在這情況下,法庭很難相信申請人會遵守承諾。


判詞亦透露,夏大狀為被告申請保釋時,表示《國安法》第20條中的「沒有使用武力的行為」,意指嚴重非法行徑,如攻擊國安部門電腦,惟被告呼喊口號,表達意見,屬「和平地主張分裂思想」,應獲批擔保。


李官反駁此說法,指第20條已列出分裂國家的行為,武力並非必要控罪元素,認為夏博義對條文理解錯誤。李官強調,控方指稱被告多次叫喊「全民勇武」、「武裝起義」等口號,亦涉在訪問中說出較過火的言論,明顯不屬和平行使言論自由,法庭不認同申請人定罪的可能性低。李官亦指,在現階段,即使他盡力最大努力,亦不相信申請人的刑期會如大狀所言,會短至3個月。


另外,懲教署表示一名還押者企圖在荔枝角收押所內宣揚港獨訊息,並在囚室牆壁發現寫有懷疑宣揚港獨字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署方隨即隔離該還押者。據悉,該還押者是馬俊文,涉利用原字筆於囚室牆壁寫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警方亦接獲懲教處舉報,國家安全處已接手調查。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該名在囚人士在2020年11月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而被還柙。懲教署發言人強調,會確保一個安全及穩妥羈押環境,如發現任何在囚人士干犯宣揚港獨等違法行為,定必嚴肅跟進,絕不姑息。


30歲被告馬俊文被控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圖片來源:馬俊文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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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852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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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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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係時候要重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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