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理反駁】《港區國安法》實施逾3個月 湯家驊稱港人仍享原有權利和自由、斥西方國家指控荒謬
【據理反駁】《港區國安法》實施逾3個月 湯家驊稱港人仍享原有權利和自由、斥西方國家指控荒謬

《港區國安法》至今實施逾3個月,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香港在國安法實施後,生活回復正常,港人由《基本法》所保障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不變,市民繼續公開地批評中央政府及港府,被捕人士繼續獲准保釋。對於有部分西方國家指有關法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他認為指控荒謬,背後亦無真正的理性或者法律依據。


湯家驊在港台英文節目《給香港的信》指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生活逐步恢復正常,至今未有大規模拘捕異見人士,​遭控告暴動或非法集結等罪的人獲准保釋或被判無罪,當局對遊行、示威除了因為疫情,未有對公眾活動施加防控措施外的額外限制,港人仍享《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他亦提到傳媒方面,稱沒有傳媒因此而倒閉,市民可繼續在傳媒、個人社交媒體上公開批評中央和特區政府。


有西方國家對《港區國安法》持負面態度,質疑法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侵蝕港人自由。湯家驊認為有關指控荒謬,強調《中英聯合聲明》是保障港人可繼續享有原有的自由及權利,但從不意味可以凌駕國家安全,又指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國家的聯邦或中央政府責任。他以英國治港時期為例,指當時亦有實施跟煽動叛亂及官方機密等相關的法例保障國家安全,故對「港人自由被削弱」的說法感到難以理解。


湯家驊又指,「自由與國家安全不能並存」的概念既陳舊又有誤解,又指美國人應該對此最清楚,引述美國前總統羅斯福指「沒有秩序的自由,與沒有自由的秩序同樣具破壞性。」他反問:「如果沒有國家安全,哪有秩序?」他認為,有部分西方國家對《港區國安法》抱負面態度是沒有任何真正的理性或者法律依據,這不會令維護國家安全與人民自由形成對立,亦不會削弱一國兩制的成功。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網、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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