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西班牙重罰國安罪犯
【新聞睇真啲】西班牙重罰國安罪犯

「港區國安法」近日成為港人熱議的話題,由於具體條文未定,港人對法例有著不同的猜想,其中大家最關注的就是刑期的問題。例如,對於搞「港獨」、分裂國家的人,刑罰應該孰輕孰重?其實大家可以參考外國例子,西班牙加泰羅尼亞地區2017年推動獨立公投,企圖將「自治」變成「自決」,最終多名加泰「獨派」領袖被重判,可見西方社會對打擊分離主義不會手軟,或許能給大家一些啟示!


加泰羅尼亞的紛爭始於2017年10月1日的一場獨立公投,當時公投表決上只列出一個問題,「你想要加泰羅尼亞以共和國形式成為獨立國家嗎?」,結果九成參與公投的選民讚成獨立。然而早在公投前,西班牙憲法法庭已宣佈是次投票違憲,但加泰羅尼亞議會未有理會,繼續舉行公投,並在同月27日自行宣布獨立。眼見局勢緊急,西班牙中央政府翌日旋即全面接管加泰地區,並解除了加泰地區政府主席及150名政府官員及議會議員的職務。


「獨派」被控叛亂罪 最高可處二十五年監禁


隨著西班牙政府重新控制局面,「獨派」的加泰政府前主席普伊格德蒙特就在2017年10月30日,聯同多名同伴逃亡到比利時布魯塞爾,其後西班牙政府以叛亂罪向他們發出國際通緝令。其餘留在加泰的「獨派」分子,下場一樣悲慘,當局對他們以叛亂、煽動等罪提訊,有關罪名最高可處十五至二十五年監禁不等。


「獨派」遭判監九至十三年


時間去到2019年,經過一輪的審訊程序後9名推動加泰獨立的「重要人物」,包括加泰政府前對外關係部長、內政部長、發言人等,因煽動、叛亂等罪罪成,分別判監九至十三年。其中被判刑最重的,就是加泰政府前副主席洪克拉斯,他的罪名包括煽動、叛亂及侵吞國家資產,刑期為十三年,是眾人之中最重的。一眾加泰「獨派」分子罪成入獄後,西班牙首相桑切斯就說道,判刑結果反映了這場獨立運動是失敗的,國內國外亦得不到支持及認同。隨著法院判決後,西班牙中央政府將透過對話,與加泰隆尼亞建立共存的關係。


從加泰羅尼亞的案例,正好反映出分裂國家的嚴重性,而且即使是西方國家一樣不會容許,一樣不會「手軟」。有外國例子在前,「港區國安法」的刑罰與阻嚇力,相信不會讓本港的分離分子認為「很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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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Manuel Cota San Andres
    Manuel Cota San Andres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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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对事件的总结非常详细,但是您忽略了它们在选票计数和选举本身所犯的不规则现象。我希望有一天您有机会进行自决公投,但是建议您不要把加泰羅尼亞地區当成你的例子目标,因为它根本不是民主清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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