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斥其非】青年辱國旗改判囚20日 梁振英詰問:郭榮鏗阻《國歌法》該當何罪?
【直斥其非】青年辱國旗改判囚20日 梁振英詰問:郭榮鏗阻《國歌法》該當何罪?

21歲冷氣學徒羅敏聰承認侮辱國旗罪,於去年9月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集會期間,將國旗扔進垃圾箱再推落水池,獲輕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上訴庭昨就律政司提出的覆核刑期頒判詞,指被告行徑惡劣, 「嚴重貶損了國旗所代表的國家尊嚴」,即時入獄是唯一選擇,由於原審裁判官沒有充分掌握案情而錯判,改判監禁20天。


國旗和國歌都是國家的象徵,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香港的相關立法工作仍停滯不前。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網站帖文引述這單法庭新聞,指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串同其他泛民議員,借議事規則之名,主持選內會主席會議時拉布至今6個月,公然聲稱是為了阻礙《國歌法》的通過。」並詰問「郭榮鏗此人該當何罪?」


立法會大樓由於去年7月1日遭黑暴嚴重破壞,10月中復會後,各個委員會需要重新選舉主席。《國歌法》去年5月已完成法案委員會的審議,等待內務委員會聽取法案委員會的報告,再進行恢復二讀程序。郭榮鏗藉主持內會選舉主席程序,連續16次會議,處理泛民提出的「動議」,由去年10月18日第一次內會會議至今,仍未選出主席,導致內會停擺,包括《國歌法》在內14條法案未能審議。


圖片來源:RTHK片段截圖、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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